解民憂|院長掛帥、擂臺過招,一起陳年積案就這麼了結了!

近日,芮城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偉與分管信訪的黨組成員、執行局長張永民、信訪室負責人梁永平在和煦的春日陽光裡,驅車前往西陌鎮,會同鎮長景放、黨委副書記周國將、西陌村支部書記馮美婷、村長馬亞軍,與當事人張某面對面交談,查真情、明真相、剝絲抽繭,本著尊重歷史,面對現實,依據法律的原則,及時了結一起十多年的土地承包糾紛案。

1998年10月,原告張某與被告西陌村委會簽訂了一份“荒地(瓦窯地)承包合同”。承包地數6.93畝,期限32年,在本縣公證處進行了公證,並交清了9355.5元的承包款。該合同正常運行七年後,雙方於2005年10月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2006年元月份,被告某公司用剷車將張某進地的唯一路口用土擋住,使原告無法進地耕作,經西陌鎮政府多次調解未果。2006年6月,被告西陌村委會以原告張某因被告某公司造成嚴重汙染,連年減產,多次提出承包地無法耕種要退回承包地為由,召開支部村委會研究決定,收回原告的承包地,並書面通知了原告。退回原告剩餘承包款7484.5元,原告不同意,在進行耕作時被村委會阻擋,而訴至芮城法院。

法院一審判決後,原告張某提出上訴。2007年5月17日中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於2007年8月20日作出判決。判決合同合法有效,繼續履行。原告在接到判決後未提出上訴,在收到經濟損失及退還的承包款後也未申請執行。

近年來,張某以不懂法而耽誤了申請執行為由,多次到法院反映,要求有關部門賠償其經濟損失。

解民憂|院長掛帥、擂臺過招,一起陳年積案就這麼了結了!

為了徹底查清張某反映事實的真相,本著真誠為人民服務的態度,芮城法院與瞭解實際情況的鎮領導,包村幹部及村幹部一起對問題進行會診,找出癥結,一同就張某提出的訴求進行面對面的調解。

調解過程中,張某首先面對大家說出了自己的心聲、訴求,且態度強硬。該院院長張偉表示,我們會依法、依規、依理,作出合法、合情、合理的解決,張某的態度也由強硬漸漸變得緩和,並說出了實情。其以前的投資比較大,沒有及時收回來,原鎮領導說好的給他每年2000元的補助款,因種種原因未全部落實,不得已才去法院反映情況的。

當著各位領導的面,張某真誠地說,張偉院長對我的事這麼關心,別的要求就不說了,願意和被告達成協議,了結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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