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版“摸金校尉”:六男子盜掘東周時期古墓被判刑

說起“盜掘古墓”,想必大家第一時間會聯想起“東陵大盜”、“摸金校尉”,但是現實生活中的“摸金校尉”卻不如影視劇裡描寫的瀟灑風光,反而會因越過法律的紅線,最終受到法律的懲處。近日,由湖北省大冶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盜掘古墓案件經過法院一審作出有罪判決,六名被告人因犯盜掘古墓葬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案情回放:被告人曾某平、彭某軍、鄧某如均系江西人,此前因犯盜掘古墓葬罪,先後分別被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江西省樟樹市人民法院和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後不思悔改,繼續尋找“發財”機會。

大冶版“摸金校尉”:六男子盜掘東周時期古墓被判刑

鄂王城遺址位於湖北省大冶市西南高河鄉胡彥貴村,為東周時期遺址,距今約2700年。2017年12月,被告入王某洋在百度查詢到鄂王城遺址有一百餘座古墓後,沿著“鄂王城遺址”、“文物保護單位”等指示牌來到鄂王城村鄒山嶺古墓葬群踩點。並在QQ群裡邀約被告人彭某軍、曾某平前來盜掘,被告人彭某軍邀約被告人鄧某如、熊某平,被告人鄧某如邀約被告人倪某平六名被告人集會後,商量共同盜掘鄂王城村鄒山嶺古墓葬群,並進行股份分配,被告人王某洋、彭某軍、鄧某如、曾某平各佔20%股份,被告人熊某平、倪某平各佔10%股份。

大冶版“摸金校尉”:六男子盜掘東周時期古墓被判刑


2018年1月至2月,六名被告人攜帶金屬探測儀(俗稱“探針”)、洛陽鏟、鐵鍬、鋼鋸、繩索、手套、手電筒等作案工具,前往大冶市金牛鎮鄂王城村祝山嶺古墓葬群4號墓地,先用金屬探測器探測確定位置,然後進行挖掘,前後分四次對祝山嶺古墓葬群4號墓地挖掘三個3米多深的洞穴、一個1米多深的洞穴,挖掘出一些殘破陶片、鵝卵石等。所盜掘的墓地經大冶市文物管理局證實,屬於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2018年3月底,被告人曾某平夥同馬某華、李某傳、馬某(均另案處理)等人來到安徽省明光市潘村鎮範莊村蘇莊組,以租房養黃鱔為由,租用緊鄰古墓葬的當地村民許某平家房屋,然後在許某平家廚房內對圍牆外古墓葬方向進行打洞挖掘,一直持續至2018年5月,挖洞長度10餘米,深度約2米,因洞內滲水等原因未挖掘到古墓葬。被告人曾某平等人回填洞口時被明光市公安局民警抓獲。經安徽省文物鑑定站鑑定,被盜掘地點為戰國至漢代古墓葬,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

大冶版“摸金校尉”:六男子盜掘東周時期古墓被判刑

大冶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洋、曾某平、彭某軍、鄧某如、熊某平、倪某平相互邀約,盜掘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墓葬,造成古墓葬損毀,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掘古墓葬罪追究刑事責任。法院據此分別判處六被告七年至十二年兩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五千至一萬六千元。

檢察官提醒: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犯罪行為嚴重破壞文物保護、影響文明文化傳承。國家明確禁止盜掘古墓葬,即使未盜掘到任何財物,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該案承辦檢察官邵傳良在此提醒廣大讀者,不要受虛構的網絡文學影響和誤導,發現此類犯罪行為要及時通報公安機關,以實際行動保護文物古蹟。

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四)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並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楊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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