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哮喘是場“持久戰” 患者應長時間接受規範治療

治哮喘是场“持久战” 患者应长时间接受规范治疗

哮喘是一個慢性氣道炎症性疾病,應該跟高血壓、糖尿病這樣的慢性病的管理和治療理念是一樣的,一旦診斷哮喘,應該長時間規範治療,定期複查。在整個病程中,哮喘病情可能會有一些波動,因為哮喘的特點是突發突止性、季節性、晝夜節律性,會有加重的時候,會有平穩的時候。

作為患者來講,在哮喘發作的時候學會怎麼自救,平穩的時候怎麼規範來治療,這點很重要。

在臨床上來講,哮喘有三個臨床分期。第一、急性發作期,是指喘息的症狀突然加重,可由各種原因引起,如感冒,接觸過敏原等等。這時病人要用快速的支氣管擴張藥(在醫院可以霧化吸入,患者在家可以使用氣霧劑),因為哮喘急性發作期時,因刺激之後氣管發生痙攣,會導致病人的呼吸困難、缺氧,甚至造成生命的風險。這種時候一定要給一個快速的支氣管舒張劑,讓縮窄的氣管快速張開,這樣患者的呼吸困難就會減輕,缺氧的狀態也會緩解,此時同時給予吸入激素的治療,控制氣道炎症,可使死亡的風險降低,這種自救一定要讓患者學會。

除了急性發作期以外,第二個叫做慢性持續期。所謂的慢性持續期就是哮喘患者的咳嗽、喘息症狀不是天天有,也不是那麼重,但是每週有三至五次的症狀,這個種情況稱之為慢性持續期。

對於慢性持續期的病人,因為哮喘的慢性氣道炎症持續地在某一較高水平存在著。為此,我們應該對慢性持續期的哮喘患者規範吸入激素來治療,才能有效控制氣道炎症。當患者的氣道炎症得到了良好的控制,這種咳嗽、喘息的症狀或夜間的症狀就會明顯的緩解。要想進入一個平穩期,前提是哮喘患者的規範治療,如果不去規範治療,哮喘急性加重會如影隨形地跟著你,那就會有死亡的風險。

第三、臨床緩解期。還有一種哮喘患者經過規範治療之後進入哮喘控制狀態,可以有兩年、三年或者更長時間都沒有哮喘的症狀,甚至肺功能檢查也正常,這種叫做臨床緩解期。有一些人從小有哮喘,經過一段治療之後,到了十八九歲青壯年時,可以三年、五年、甚至十年沒有症狀,到了40歲之後開始由於各種原因刺激再次出現哮喘的症狀,中間的這十年二十年就是臨床緩解期,但是並不代表哮喘這個病沒有了。

即使是臨床緩解期,但由於各種原因的刺激,抵抗力的降低等等,哮喘病症還會隨時再次出現,所以哮喘這個病一旦診斷了,應該在規範治療的前提下定期複查監測病情。即使你是臨床緩解期也應該定期去看醫生定期複查,判定是不是進入一個潛在的有症狀或有風險的情況,需不需要用少量的藥物來維持治療。因此只有規範治療才能得到更好的臨床獲益。

專家簡介

蘇楠,中日友好醫院國家呼吸疾病臨床研究中心呼吸與危重症醫學科主任醫師、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中華醫學會變態反應分會 呼吸過敏性疾病學組副組長、中國醫師協會呼吸醫師分會哮喘與變態反應工作組副主任委員。

擅長:慢性氣道疾病(哮喘和慢阻肺)的診治、管理及相關研究;重症/難治性哮喘和過敏性哮喘的臨床診治和靶向治療 (支氣管熱成形術、生物靶向藥物);以及呼吸系統過敏性疾病的臨床診斷和變應原特異性免疫治療的相關研究。

出診時間:週一上午特需門診,週三下午和週四下午專家門診。

受訪專家:中日友好醫院國家呼吸疾病臨床研究中心呼吸與危重症醫學科主任醫師蘇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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