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学习宣传两个“通告”

日前,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上学习了《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两个通告内容。

【扫黑除恶】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学习宣传两个“通告”

会议要求,全院检察干警要深入领会两个“通告”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办案纪律,公正办案;对正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快审快诉;要做好线索摸排工作,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要踊跃举报,特别是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要积极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扫黑除恶】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学习宣传两个“通告”

南陵县检察院在宣传栏中张贴了两个“通告”,同时干警们深入“双联系”村——籍山镇千峰村、工山镇戴汇村、何湾镇团结村、青山村张贴两个“通告”,会同村干部向人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动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双联系”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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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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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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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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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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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陶 俊 吴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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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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