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4位公安民警和3个公安集体在全省“五一国际劳动节”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

我省14位公安民警和3个公安集体在全省“五一国际劳动节”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


我省14位公安民警和3个公安集体在全省“五一国际劳动节”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

4月28日,全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表彰大会”在太原隆重举行。

会议对2019年“山西省模范单位”“山西省模范集体”“山西省特级劳动模范”“山西省劳动模范”进了隆重表彰。

其中,我省公安系统14位民警、3个公安集体受到表彰。

我省14位公安民警和3个公安集体在全省“五一国际劳动节”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


忻州市公安局、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区分局荣获“山西省模范单位”称号;大同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荣获“山西省模范集体”称号。

太原市杏花岭公安分局三桥派出所社区中队副中队长兼金刚里社区民警杨蓉、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校大队大队长崔永刚、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环城大队中队负责人陈相君荣获“山西省特级劳动模范”称号。

阳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侦支队支队长韩文来、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张伟、高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队长李跃进、朔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张建国、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张晋兰、孝义市公安局中阳楼责任区刑警队指导员霍志华、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尧庙派出所所长周文泉、蒲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申红星、安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崔军、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中队长蔡高雨、平陆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伊能忠荣获“山西省劳动模范”称号。

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

省公安厅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战友,都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为牵引,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主动对标先进,全面提升能力素质,以优异成绩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增光添彩。

我省14位公安民警和3个公安集体在全省“五一国际劳动节”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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