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公安局雲巖分局交管局發佈三起超員危險駕駛案

  2019年04月02日,李文炳駕駛貴AB0515號中型普通客車搭載乘客經輪胎廠、百花大道往觀山湖區方向行駛,當行駛至貴陽市雲巖區百花大道500米時,被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雲巖區分局民警攔停進行檢查。經查實後發現該車核定載客人數為19人,實際載客人數為31人,駕駛人李文炳存在嚴重超員的交通違法行為,隨後民警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扣留其機動車。

貴陽市公安局雲巖分局交管局發佈三起超員危險駕駛案

  2019年04月10日,代清虎駕駛貴EEU970號小型麵包車搭載乘客行經滬昆高速、貴黃公路往貴陽市火車站方向行駛,當行駛至貴陽市貴黃公路金華收費站(貴黃公路4公里處300米)時,被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雲巖區分局民警攔停進行檢查。經查實後發現該車核定載人數為7人,實際載人數為19人,駕駛人代清虎存在嚴重超員的交通違法行為,隨後民警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扣留其機動車。

貴陽市公安局雲巖分局交管局發佈三起超員危險駕駛案

  2019年04月16日08時許,李元洪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貴A0G90B號小型普通客車搭載乘客經滬昆高速、貴黃公路往貴陽市雲巖區後壩方向行駛,當行駛至貴陽市雲巖區貴黃公路4公里處300米處時,被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雲巖區分局民警攔停檢查。經查實後發現貴該車核定載客人數為9人,實際載人數為20人,駕駛人李元紅存在嚴重超員的交通違法行為,隨後民警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扣留其機動車。

  分局法制中隊對車輛行駛軌跡、車輛使用性質、運管部門認定、車上乘客筆錄等相關證據進行調查取證後發現,這三起案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三)項:“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構成危險駕駛罪,當事人李文炳、代清虎、李元洪對自己駕駛車輛從事客運嚴重超員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三名駕駛員涉嫌危險駕駛罪,現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交警提示:

  超員駕駛會導致車輛超出其總質,會增加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的不穩定性,使得車輛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也相應增大;如果嚴重超員,車輛極易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引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轉向失控等;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自燃等意外情況時,客車超員給乘客逃生、搶救傷員帶來極大困難;超員的那部分乘客幾乎沒有任何安全設施保護,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如車輛側翻等,將是首先傷亡的人員。為了您自身安全,請不要乘坐超員車輛。

(貴州綜合廣播王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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