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降低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的通知

近日,按照《關於降低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率的通知》文件精神,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就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和重新核定個人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有關問題發佈通知。

1、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統一調整為16%。

2、自2019年5月1日起,使用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個人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使用的上一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55290元/年。

2019年4月30日前仍按56820元/年的繳費基數執行。

3、自2019年5月1日起,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13822.5元/月、下限調整為2764.5元/月。

4、企業在繳納5月份的養老保險費時,個人繳費部分一定要按照社保局養老保險收繳計劃金額進行繳納。企業繳費部分向稅務部門申報時,也要按照調整後的繳費基數進行申報。

5、5月份各參保企業可以自行到社保經辦機構拷取企業調整後的繳費基數進行核對,如有異議可以進行申報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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