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寻衅滋事 高青县检察机关公布15起案件信息

齐鲁网5月6日讯记者从淄博市检察机关获悉,近日,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公布15起案件信息,涉及危险驾驶、寻衅滋事、交通肇事等罪行。

近日,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陈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依法提起公诉。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某涉嫌危险驾驶案依法提起公诉。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孙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依法提起公诉。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某涉嫌危险驾驶案依法提起公诉。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杜某涉嫌危险驾驶案依法提起公诉。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郭某涉嫌危险驾驶案依法提起公诉。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依法提起公诉。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曲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依法提起公诉。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顾某某涉嫌过失致人重伤案依法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柴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犯罪嫌疑人庞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盗窃罪被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寻衅滋事罪被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某因交通肇事罪被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等4人因寻衅滋事罪被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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