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法院:病痛无情 法官有情

明光法院:病痛无情  法官有情

5月5日上午,明光市人民法院涧溪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夫妻间抚养纠纷案件。

2018年初,原告卢某被检查出胃部恶性肿瘤晚期,在患病期间其认为丈夫李某未能尽到法定义务,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本案于4月2日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二天就找到被告了解情况,并要求其立即筹钱为卢某治疗。通过深入了解案情,法官得知自从卢某患病以来,李某也并非一直不闻不问,其一直陪着妻子前往上海、南京等地检查、治疗,前后共花费了二十余万元。此次,就卢某在南京还是本市化疗的问题,李某与卢某的父母、妹妹产生了分歧,而双方并没有太大的矛盾,只是缺少必要的沟通和相互理解,才出现了现在的局面。得知上述情况后,承办法官与卢某的代理律师一起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在此期间督促被告先行给付了部分治疗费用,让原告卢某的家人的情绪得到缓解。

庭审前,承办法官再次组织李某和其岳父进行调解,设身处地地从法律、亲情以及家庭责任的角度对双方进行劝导,通过一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双方终于达成和解意见,原告卢某的父亲主动要求撤回起诉。并且,庭后李某和卢某的父母家人相约一起前往医院看望照顾卢某。这一起本不该发生的纠纷就此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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