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區:堅持容錯糾錯並行 為改革創新者“撐腰”

湖南湘江新區:堅持容錯糾錯並行 為改革創新者“撐腰”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5月6日訊(通訊員 劉武 王娟娟 記者 王晗)記者今天從湖南湘江新區紀工委獲悉,湖南湘江新區已印發《激勵幹事創業容錯糾錯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明確16種具體可容錯的情形,從制度層面為改革創新者“撐腰”,為新區高質量發展護航,這對於新區營造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探索的良好氛圍,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敢作敢為、勇於擔當,護航“產業項目建設年”“營商環境優化年”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何為容錯?什麼樣的錯誤能容可免?《實施辦法》中指出,“容錯糾錯,是指當事人在改革創新、幹事創業中出現偏差失誤,未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且符合本實施辦法規定情形,有關黨組織及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等相關部門對其不作負面評價,免除其相關責任或對其從輕減輕處分(處理),督促其糾錯糾偏,保護其擔當作為和銳意改革創新精神的一種工作機制。”新區紀工委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實施辦法》契合新區改革發展實際,順應新形勢和新要求,既融入了中央有關文件的最新精神,又突出體現了新區特色,旨在鼓勵一大批敢闖敢試、負責擔當的黨員幹部激流勇進,開拓進取,為新區加快推進“一體兩翼三個走在前列”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記者瞭解到,在容錯機制上,《實施辦法》最大限度細化了具體情形,明確了16種具體可容錯的情形,涵蓋了幹部工作中的方方面面;4種不予容錯的情形,也為幹部們劃清了工作紅線。《實施辦法》回答了哪些是違紀、哪些可以容錯,具體怎麼申請、怎麼認定等問題,最大限度做到簡便、可操作。在性質認定上,《實施辦法》明確了看問題性質、工作依據、主觀動機、決策過程和糾錯態度的“五看”方法,作為“三個區分開來”的方法補充;在具體實施中,明確了申請、受理、核查、認定和反饋五個具體環節和程序。可以說《實施辦法》最大限度貼近了新區實際,針對性較強,把提前謀劃佈局前沿產業或項目、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等與新區密切相關的內容,以及因提高效率進行容缺受理、容缺預審等情形,積極納入了容錯糾錯的範疇。

出了錯之後怎麼糾正?《實施辦法》中明確了堅持容錯與糾錯並行,注重及時糾錯糾偏。要求當事人應主動查找工作失誤環節,剖析問題根源,明確對策措施、及時糾錯整改。對涉及容錯糾錯問題的單位黨組織,要求其堅持立行立改,盡力消除影響,避免損失擴大,並深入分析問題原因,對共性問題,要舉一反三、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對糾錯糾偏不認真、不及時、不到位的人員,嚴肅追責。

此次發佈的《實施辦法》是繼《湖南湘江新區廉政風險防控手冊》《湖南湘江新區廉政風險防控:模式、特色和成效》一書後,新區紀工委(監察室)為更好地服務新區改革發展大局、促進全面從嚴治黨和激勵幹事創業協同共贏的又一大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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