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壓實責任抓整改 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自去年8月至9月,中央掃黑除惡第7督導組到湖北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工作以來,湖北省畫出路線圖、制定時間表,直面問題、堅決整改,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3月28號,在警車押送下,張新民等14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成員 被送往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張新民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宣判現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當天,湖北24家法院共集中宣判涉黑涉惡案件30件302人。去年,針對督導組來鄂後反饋的督導意見,湖北省委、省政府制定《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時限和整改責任單位。各級各部門層層壓實責任,對全國掃黑辦和省有關部門聯合掛牌督辦的54起涉黑涉惡案件逐一深挖徹查、快偵快訴快判;新打掉涉黑組織58個、涉惡集團688個,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件752件。

湖北省紀委監委二級巡視員 王基若:湖北省紀委監委,與政法各機關建立問題線索快速移送反饋重大案件案情通報會商、簽字背書、紀委監委提前介入等機制,做到有黑必打,有傘必挖。

今年以來,湖北省掃黑辦聯合有關部門對43件涉黑涉惡案件進行掛牌督辦;省公安廳對24件涉黑涉惡案件組織異地用警偵辦;省檢察院出臺《關於依法從嚴從快辦理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的十條措施》,嚴格依法認定黑惡犯罪,嚴把案件質量關;省法院制定《湖北法院提前介入涉黑涉惡刑事案件指導意見》《關於加強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財產刑適用及涉案財產執行工作的指導意見》,完善提前介入機制,加大對黑惡勢力的財產刑處罰力度。截至目前,中央督導組反饋的六個方面17項問題,已完成整改14項,2項基本完成整改,1項被列入長期整改。

(湖北廣電融媒體記者 陳博 責任編輯 劉益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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