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排查!清理拖欠民營企業賬款,浙江敲定時間表

全面排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浙江敲定时间表

全面排查政府部門及其所屬機構(包括企事業單位)和大型國有企業(包括政府平臺公司)因業務往來與民營企業形成的欠款,制定落實詳細的清償計劃,確保2019年底前完成清欠任務。

全面排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浙江敲定时间表

日前,經浙江省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浙江省企業減負降本政策(2019年第一批)》,明確了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的時間表。

此外,浙江還要求,嚴防出現新的拖欠現象。對政府投資類項目,嚴格條件審核,沒有明確資金來源和制定資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審批,一律不得開工建設。涉及舉債融資的,必須嚴格評估項目現金流和收益情況,依法合規落實資金來源和償還責任。嚴禁未批先建、先開工後立項行為,嚴禁政府投資項目以各種方式要求企業帶資承包,嚴禁拖欠工程款,堅決杜絕“打白條”行為。

除了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浙江2019年首批企業減負降本政策還有19條,涉及落實國家出臺的減稅降費政策、實施省級減稅降費政策、降低企業用能用地成本、破解企業融資難題、深化“放管服”改革等5大方面。

其中,省級減稅降費政策有6條,

包括加大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費減免力度、對退役士兵和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給予優惠、加大企業穩崗支持力度、階段性降低部分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推行特種設備部分檢驗檢測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延續一批即將到期的減負政策等。

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是破解企業融資難題的3條政策之一,另兩條是實施融資暢通工程以及在保證金領域推進保險機制。

在實施融資暢通工程上,浙江力爭全省全年信貸增量不低於1.2萬億元,信貸餘額增速11%左右。全年普惠金融領域等各項優惠降準政策釋放資金不少於1000億元,擴大金融機構的大額存單發行備案額度1500億元,增加金融機構低成本資金來源。

同時,發揮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作用,引導督促金融機構規範合理定價,力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穩步降低,銀行要按照保本微利原則確定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要努力控制在5%以下。

全面排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浙江敲定时间表

以下是《浙江省企業減負降本政策(2019年第一批)》全文。

全面排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浙江敲定时间表

一、落實國家出臺的減稅降費政策

(一)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統一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放寬小型微利企業適用標準,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三項指標上限分別提高到300萬元、300人、5000萬元。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採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於初創科技型企業,符合條件的可依規定按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放寬初創科技型企業適用標準,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三項指標上限分別提高到300人、5000萬元、5000萬元。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浙江省稅務局)

(二)深化增值稅改革。從2019年4月1日起,將製造業等行業現行16%的稅率降至13%,將交通運輸業、建築業等行業現行10%的稅率降至9%,確保主要行業稅負明顯降低;保持6%一檔增值稅稅率不變,但通過採取進一步擴大進項抵扣範圍,將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並把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支付的進項稅由分兩年抵扣改為一次性全額抵扣,對主營業務為郵政、電信、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業的納稅人按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等配套措施,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責任單位:省財政廳、浙江省稅務局)

(三)繼續實施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增值稅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電影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能權限批准從事電影製片、發行、放映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製片廠和其他電影企業取得的銷售電影拷貝(含數字拷貝)收入、轉讓電影版權(包括轉讓和許可使用)收入、電影發行收入以及在農村取得的電影放映收入,免徵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城市電影放映服務,可以按現行政策規定,選擇按照簡易計稅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和農村有線電視基本收視費,免徵增值稅。

(責任單位:浙江省稅務局)

(四)繼續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給予稅收優惠。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專門用於經營農產品的房產、土地,暫免徵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同時經營其他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土地,按其他產品與農產品交易場地面積的比例確定徵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浙江省稅務局)

(五)免徵創業創新平臺部分稅收。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責任單位:浙江省稅務局)

(六)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符合規定條件的國內企業為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8年修訂)》中所列裝備或產品而確有必要進口《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進口關鍵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錄(2018年修訂)》所列商品,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責任單位:杭州海關、寧波海關、浙江省稅務局)

二、實施省級減稅降費政策

(七)加大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費減免力度。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照50%幅度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按規定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財政廳、浙江省稅務局)

(八)對退役士兵和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給予優惠。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人員(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分別以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每人每年9000元和其餘兩類人群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額標準,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已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企業,可疊加享受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

(責任單位:浙江省稅務局、省人力社保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九)加大企業穩崗支持力度。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確定,返還資金一次性發放。(責任單位:省人力社保廳、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浙江省稅務局)

(十)階段性降低部分企業社會保險繳費。在確保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及職工社保待遇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對製造業、交通運輸業、建築業等行業的企業實施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繳費,額度相當於2個月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不得自行對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責任單位:省人力社保廳、省醫保局、省財政廳、浙江省稅務局)

(十一)推行特種設備部分檢驗檢測項目降低收費標準。自2019年1月1日起,對遊樂設施、超聲波衍射時差法(TOFD)檢測/相控陣檢測、渦流檢測、非常規無損檢測、真空度檢測等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平均降幅20%以上。

(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十二)延續一批即將到期的減負政策。將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減免政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現行收費標準的70%徵收政策、物流企業自有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半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企業撥繳工會經費緩減20%政策的執行時間由2019年12月31日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將階段性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執行時間由2019年12月31日延長至2020年4月30日。(責任單位:浙江省稅務局、省建設廳、省總工會、省人力社保廳,各市、縣〔市、區〕政府)

三、降低企業用能用地成本

(十三)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清理電價附加收費,2019年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

(十四)擴大電力直接交易規模。2019年將電力直接交易規模擴大至1400億千瓦時,全面放開鋼鐵、建材、有色、煤炭四大行業參與電力直接交易,開放售電企業參與售電。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

(十五)降低企業用氣成本。加快實施全省天然氣體制改革,強化頂層設計,重點推進省級幹線“管網獨立、管銷分離”、基礎設施向第三方市場主體公平開放和輸配環節扁平化改革,逐步取消天然氣供應不合理中間環節。對城鎮燃氣企業開展成本監審,制定配氣價格,把非居民用氣購銷差價控制在合理範圍。(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建設廳,各市政府)

(十六)實施差別化地價政策。對納入省優先發展產業目錄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土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對應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確定;對研發、設計、信息、文化創意、養老設施等生產性服務業和民生項目,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以採取劃撥方式供地;以有償方式供地的,土地出讓底價可以按照成本逼近法等評估結果確定。(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四、破解企業融資難題

(十七)實施融資暢通工程。強化逆週期調節,穩定信貸總量,擴大直接融資,為企業降成本創造必要的金融環境,力爭全省全年信貸增量不低於1.2萬億元,信貸餘額增速11%左右。強化央行再貸款、再貼現等低成本資金結構性導向作用,運用央行再貸款資金髮放的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貸款利率與再貸款利差較上年降低1個百分點。全年普惠金融領域等各項優惠降準政策釋放資金不少於1000億元,擴大金融機構的大額存單發行備案額度1500億元,增加金融機構低成本資金來源。發揮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作用,引導督促金融機構規範合理定價,力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穩步降低,銀行要按照保本微利原則確定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要努力控制在5%以下。(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保監局)

(十八)在保證金領域推進保險機制。進一步在訴訟保全、建設工程、關稅支付、土地流轉擔保、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等領域探索引入保險機制,在交通水利工程、政府採購等領域加快引入保險機制,切實幫助企業釋放沉澱資金。鼓勵保險公司加大保證金領域保險產品開發力度,提高理賠工作效率,降低保險費率。

(責任單位:浙江銀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等)

(十九)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全面排查政府部門及其所屬機構(包括企事業單位)和大型國有企業(包括政府平臺公司)因業務往來與民營企業形成的欠款,制定落實詳細的清償計劃,確保2019年底前完成清欠任務。嚴防出現新的拖欠現象。對政府投資類項目,要嚴格條件審核,沒有明確資金來源和制定資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審批,一律不得開工建設。涉及舉債融資的,必須嚴格評估項目現金流和收益情況,依法合規落實資金來源和償還責任。嚴禁未批先建、先開工後立項行為,嚴禁政府投資項目以各種方式要求企業帶資承包,嚴禁拖欠工程款,堅決杜絕“打白條”行為。(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省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建設廳)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

(二十)加快建設一流的營商環境。對標國內外一流營商環境標準,進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進企業開辦、施工許可、要素保障、信貸、納稅、跨境貿易等領域的改革,大幅度減少企業辦事時間、環節、材料、費用等制度性交易成本。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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