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富”商標背後的羅生門

北京商報訊(記者 薛晨)圍繞“奔富”這一名稱展開的爭端,在這個五一又有了新動向。近期消息顯示,奔富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奔富國際”)及其關聯公司,與富邑葡萄酒集團之間就不正當競爭事項所產生的官司,被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下達了判決。此次訴訟以奔富國際的敗訴告終,但隨後奔富國際的一則關於此次爭端不涉及“奔富”商標,以及將繼續上訴的回應,讓整件事件難言終結。

北京商報記者從富邑葡萄酒集團相關人士處獲悉,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於近日判決,奔富國際及其關聯公司東方明日(晉江)進出口有限公司的一系列與事實不符的宣傳,易使相關公眾對其“奔富酒園”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認為這些商品與富邑葡萄酒集團旗下的知名品牌Penfolds品牌存在關聯,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法院認為,“奔富酒園”葡萄酒為誕生於中國的品牌,其宣傳內容明顯不符合事實,構成虛假宣傳。

對於這樣的結果,富邑葡萄酒集團呈現出積極的態度,並直接表示“對此判決深感振奮”。北京商報記者也從富邑葡萄酒方面瞭解到,接下來,富邑葡萄酒集團將繼續通過主動的品牌保護戰略持續打擊以不正當競爭行為侵犯其品牌權利的任何實體。

這一消息引發了行業內的廣泛關注,並有業內人士直指,這意味著富邑葡萄酒集團與奔富國際之間,就“奔富”商標產生的一系列爭端贏下了關鍵一局。然而,隨後奔富國際發佈公告,直接表示此次的案件與“奔富”商標權歸屬的爭議無關。一時間,圍繞“奔富”商標的爭議陷入了“羅生門”。

根據奔富國際提供的聲明,該企業認為此次“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是由富邑葡萄酒集團的關聯公司發起的,針對奔富國際與合作伙伴在經營活動中所發佈的一些信息是否得當所採取的法律主張,並不涉及“奔富酒園”及“奔富”商標的使用權和專用權爭端。並且,奔富國際與關聯公司目前已經提起上訴,因此一審判決並未生效。值得一提的是,奔富國際還在聲明中表示,相關機構與個人對於商標歸屬權的各項評論是虛假的,會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事實上,這已不是富邑葡萄酒集團與奔富國際首次產生爭端。在2018年年初,富邑葡萄酒集團曾發佈消息,表示已向澳大利亞聯邦法院提起法律訴訟,控訴奔富國際誤導性使用“奔富”商標,侵犯了富邑葡萄酒集團的商標權。從公開渠道查詢也能看到,富邑葡萄酒集團旗下相關企業,與奔富國際及其關聯企業之間,在2019年3月到4月間便已有多起糾紛,案由涉及侵害商標權糾紛、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等。業內人士表示,富邑葡萄酒集團與奔富國際之間的商標權糾紛,目前仍未劃下句點,這為富邑葡萄酒集團旗下核心品牌在中國的發展道路帶來隱患,並且對於目前仍處於發展期間的中國葡萄酒消費市場而言,確易造成混淆,隨著富邑葡萄酒集團在華業務版圖擴張,這一問題能否順利解決,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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