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遊客14元“如廁費”,溫州一小餐飲店面臨五千元以下罰款

“五一”期間,溫州洞頭東岙景區內一家小餐飲店因向遊客收取“如廁費”14元,被市場監管局立案處理,將面臨5000元以下的罰款。

5月5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洞頭區市場監管局瞭解到,“五一”小長假期間,該局接到遊客投訴,稱東岙景區內一家小餐飲店利用店內廁所,向遊客收取使用費。

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後,當事餐飲店業主郭某某稱,她的小餐飲店位於東岙景區沙灘的最內側,眼看著眾多遊客湧入景區,其餘飯店都賺了個盆滿缽滿,自己的店卻少有遊客光顧。

“點菜的人少,來問廁所位置的卻很多。”郭某某說,自己因此動了利用店內廁所收點使用費的想法。

截至執法人員上門,郭某某共累計向遊客收取“廁所使用費”14元。經批評教育,她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並當場予以改正。

澎湃新聞從洞頭區市監局獲悉,郭某某涉嫌在提供有償服務的過程中,未向遊客明示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按照《價格法》的相關規定,將被處罰款5000元以下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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