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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蓝田故事,品慢城生活↑欢迎关注20年前,一涉黑团伙被打掉,涉黑成员张某某一直潜逃。3月12日,公安高新分局通报称,潜逃20年的涉黑在逃人员张某某落网。
3月,公安高新分局根据20年前的一起涉黑逃犯案件线索,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重新立案侦查。由于案件年代久远,破案难度大,公安高新分局对此案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追逃专案组。专案组调取了这一案件的原始案卷48册,发现嫌疑人张某某于1998年7月26日作案后潜逃,公安机关于2000年7月对其上网追逃,至今未果。
在当年案件留下极少线索的情况下,专案组重新梳理案件线索,研究侦查方向,制定侦查措施。经过连续三昼夜不懈努力,最终于3月10日在铜川市将藏匿潜逃20年的涉黑在逃人员张某某成功抓获归案。
案情回顾
张某某,男,45岁,长安区人。1998年7月26日,以郑某某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犯下一起伤害致死案。成员之一张某某伙同他人将刘某某殴打致死后,抛尸于西安市某医院门口。很快,这一涉黑社会组织被警方打掉,郑某某等黑社会组织成员在2000年均已受到刑事处罚,嫌疑人张某某一直在逃。
全国范围内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关系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国家长治久安
今天继续为您解读
恶势力犯罪集团特征和“软暴力”
恶势力犯罪集团特征是什么?
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软暴力”是什么?
以组织的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以暴力、威胁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的手段。
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第(三)项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
黑恶必除!
除恶必尽!
全民协力向黑恶势力说不!
面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请积极举报!
蓝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82720133;
2.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3.举报地址:蓝田县扫黑办(县门街县信访局院内);
4.同时还可以向辖区(镇街)扫黑办和公安派出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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