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人員在機構改革中會怎麼改?

墨-輝


城管也就是城市行政執法管理局,很多城市都是這麼叫,現在有權力擴大的傾向,但從執法的概念講,這個單位就不應該存在,是應撒銷的單位,因為國家提倡法制治國,而不是行政治國,一個在國家體制中沒有明確的法律地位的再設行政機關從那裡來的執法權,既便存在也應去掉執法,改稱城市服務局,國家明確有執法權的單位,公安,國安,工商,藥監,質監,現在工,藥,質三家有執法權的單位都合併成了一個單位,那麼城管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城管現在都幹了什麼活?違建,違建應該是城規局的活,城管確定是否違建,還得到城規局確認。道路管理亂停亂放,這是交警管理範圍,市容衛生應該是城建局的事,街道管理是辦事處的事,現在城管是靠行政劃撥的權力在幹活,沒有執法權,除靠強制手段解決問題以外,發生糾紛時最終還要歸有執法權的單位解決,俗話說掏力不落好,有很多人擔心沒了城管,城市管理會亂的,過去沒有城管城市也沒亂,政府組建城管執法局願望是好的,想把各單位混亂的行政執法集中使用,但實際上各單位的行政執法權力,在法律上都是模糊的,國家沒有明確的。公安在行政權力行使上,依據是治安處罰條例,交通道路條例,國家明確只有公安可行使!工商依據工商管理條例!

違建可以由規劃部門確認後,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後由執行局執行。憲法明確保護私有財產,處置公民的財產只有法院在有證據的情況下才有權力,通過法院判決,也會讓公民知道,違建不是靠關係,靠膽大,靠無賴就能建的,財產損失是違法的結果,靠遠氣,靠熟人照樣付過代價,得不償失的情況下違建會沒有的!

道路上,亂停亂放本身就是公安交警的事,名正言順,而且執法權是國定的,現在無非說警力不足,這個問題不是難題,可以從退役人員中以輔警的形式招收,他們在部隊受過紀律教育,有集體觀念,其素質應該是好的,乾的好可以入警。門店本身是工商的事,街道是辦事處的事,各盡其責,各盡所能,各單位多招幾個人,總比單設一個機關開支要小的多,另外交叉執法執法容易產生矛盾,各地已出現多起,從以法治國的理念上講,從機構改革的思路上講,城市管理局只能是個過渡機構,素質高,紀律好有責任心的可以分流到交管,工商,辦事處,政府也應該考慮民生,在城市定時定點的開放一些道路,公共場合,地攤也是中國固有的交易文化,幾千年來手工產品,糧食,生活用品,藝人都是通過集市廟會擺地攤進行交易的,擺地攤也可增加就業,增加一部分人的收入,弄的好的話只會給城市添彩!城管出了力,給政府添了罵,老百姓對此還很有意見,治水一樣,堵不如疏!


雨下的海


其實我們這裡的城管不錯,他們總是以商量勾通的言行做事,什麼“請理解一下,我吃到這碗飯了,沒辦法,支持我一下…”等等言詞,很暖心,配合的很融洽,人心都是肉長的。有一天我買菜看到好幾個城管圍在一個小商販身邊,微笑著等那個女人坐在地上拿著稱大哭大鬧,一問旁邊人才知道,多次叫她到菜市場內去擺攤賣菜,可她就是不肯,收了她的菜,就滾地下耍橫,還說城管打了她。我買菜出來,城管工作人員還守著她,一樣微笑著,圍觀者都散了…我深有感觸到城管工作即好做,也不好做。如果大家都改變態度,提高素質,這個社會是不是就更和諧,更美好些了呢。


希望141671268


綜合執法無疑將會成為未來執法改革的主要思路,像以前那種各自為政,各掃門前雪的體制機制將被取消,由多頭管理融為統一總攬。

實際上,從近期各省公佈出來的改革機構我們就可以看出這種趨向,擁有行業執法權的基本都要統一劃轉至綜合執法單一機構當中。比如,成立綜合執法廳,把之前的城市管理(也就是我們常講的城管)、交通管理、文化市場、旅遊市場、農林牧漁、海洋管理等各領域內的執法權,全部劃轉至新成立的綜合執法部門。

綜合執法可以更集約化,更能提升行政效率,避免神仙打架,有利的都往自己身上攬,有風險的都往外推,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推諉扯皮。比如說,文化市場和旅遊市場有可能在功能和業務屬性上重合,而這兩塊分別由文化廣電局和旅遊委管理,那麼當一個既涉及文化又涉及旅遊的問題發生時,到底以誰為主合適?誰主導,誰從屬?這是很容易產生推諉的,不但不利於解決問題,而且還會引發公眾的不滿,影響政府部門的公信力。但要是統一劃歸至統一部門,就比較容易協調了,單位內部的協調永遠要優於單位與單位之間的協調。

在國內有些地方,實際上已經早已試行綜合執法的新模式,在下步的機構改變當中,這就是改革的路線圖和標準,建制肯定會打亂,業務重新歸整,領域更加具體,執法更加專業。


元芳有看法


城管,這個部門,是比較奇特的一種存在。他們上無對口的管理部門,一般到市這一級為止,省以上就沒有了;內無固定的編制,都是屬於本級政府調節出路的編制;人員成份比較雜,有行政編,有事業編,也有臨聘人員;外無法定的執法權,嚴格意義上來說是不能處置任何一個公民的。

因為具有以上特點,而且本就是一個臨時性機構和部門,所以他們未來的改革方向沒有什麼規律可言。既不是像事業單位改革那樣,或轉行政單位,或為公益事業單位,或改成企業,也不會想行政單位改革那樣,確定職能,落實“三定”。其最大的可能是,維持現狀,一定時期內存在,然後慢慢取消。



職場領航員


這次機構改革是空前的。就城市管理來說,個人感覺,應該將目前城管局的職能回到原來的單位。為什麼呢!這是因為本來可以在源頭解決的問題,由於城管局的存在,讓大家感覺到有人給我們兜底了(例如違章建築),都沒有完成好本職工作。還有個別地方已將機動車停放這塊也劃到城管局,由城管執法人員對違停車輛開具處罰告知單(這個詞可能不準😭),這些一味地增加城管局工作職能,我們的城市管理工作做好了嗎!

有人問:城管局把職能都給原來的單位,那城管局不就可以撤銷了。筆者認為(有點兒膨脹了😁),城管局作為多年從事城市管理的單位,有些別的機構不具備的優勢。哪我們如何利用這種優勢?目前全國各地都建設有“數字城管”或“智慧城管”,有信息化、數字化來提升城市的精細化管理水平,對改變城市管理方式具有歷史意義。可是全國只有少數地方真正運用好,更多的地方只是“思想上的巨人,行動上的矮子”。各地可讓城管局負責本地“數字城管”或“智慧城管”管理、考核,兩者的結合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數字城管”或“智慧城管”的作用。


牛167467819


此輪機構改革中央的方案對城管部門及隊伍沒有涉及,但在各省公佈的方案中,城管部門的地位有所上升,城管隊伍最關心的人員編制及權責問題各地方案雖沒有涉及,但在一些地方先行探索中可以窺見中央改革的方向。

城管局高配為政府組成部門

雖然同為局委辦等,但各單位的實際地位不同,有的是政府組成部門,有的是政府直屬機構,有的是政府工作部門,而城管局在各地往往作為住建部門的管理局,地位較之其他部門相對弱勢,但此輪機構改革,作為直轄市的重慶將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更名為市城市管理局,作為25個市政府組成部門之一,與住建局在政治地位上平起平坐。

城管執法隊伍將被完整保留

此次中央機構改革方案中,明確要求一個部門設有多支執法隊伍的,原則上整合為一支隊伍。但這只是針對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綜合等五大領域的綜合執法改革,原則要求一個部門只能有一支執法隊伍,推動整合同一領域或相近領域執法隊伍,實行綜合設置。而對於相對聚焦主業的城管執法隊伍來說則不再此次合併之列,所以城管執法隊伍將從此次機構改革中得以完成保留。

明確執法人員使用行政編制

在各地市的現行探索過程中,趨勢就是將改革一線執法人員納入參公管理,解決了財政供給問題,所屬執法機構納入參照公務員管理範圍,消除了基層與機關待遇上的差別。城管執法委管理執法人員編制在現有編制基數不變的情況下,隨職責劃轉,從其他部門對應調劑增加;隨著城市常住人口的增加和城市管理執法職責的拓展,相應增加城管執法人員,這方面就解決了人員來源問題,以應對隊伍不足的問題。而傳說中的納入公安建制目前還未有消息。


碼上風


我個人覺得城管這部門要是的繼續保持,雖然在當下有些不協調的聲音,但要沒城管,那估計街道要亂了,只是我們在城管隊員的選拔上,最好也事業編制,提高待遇,也提高門檻,別找一些二流子進來。

人員素質很重要,這比如中國的保險行業,為什麼現在還是很多人不喜歡??不是保險這行不好,是入行之人素質太差,說白了就是進入門檻低了。隨便一個沒文化的,沒學歷的,都能進,很多還是農村進城的年輕農二代,你說他們有多高的素質??除了騙還是騙,除了耍無奈,就是一問三不知。就這麼低素質的人,群眾能信任嗎??

所以,不管是保險從業人員,還是城管,只要人員素質好,都好說。別整一些沒讀過書,而且還素質低的進來。


黑炭隨拍錄


我不知道別的省是怎麼改的,我們四川的很多的城市局改為了綜合執法局,隊伍不是縮減而是把縣屬行地執法的職能全合過去了!

這個改革現在不敢說是好是壞,但在某些方面是與中央精神不是很一致。地方上的想法估計是想改變在城市綜合執法中改變一些九龍治水的格局,但想法歸想法在今後的實踐中也許矛盾更加突出。

以市場監管局為例,目前將市場監管局的行政審批劃給了行政審批局,把行政執法劃給了城市行政執法局。問題出來了,市場臨管局幹什麼?市場檢查就完了,有問題移交行政執法局由行政執法局去執法?拿"無照經營"為例,按《無證無照查處取締辦法》誰許可許處理,市場監管局無權查處無照行為,行政審批局沒有市場巡查人員,更談不上將無照行為移交行政執法局了。中央一級將工商、食品藥品、質量、物價、反壟斷組成一個局,懸想將經濟領域的職能綜合在一起,併成立這個基礎上的綜合執法局,而地方上又把市場監管又一分為三。又成了一個問題幾個部門管,出了問題又相互推委,呵呵呵

目前地方把城市綜合執法局,組建叺一支可以說是很強大的隊伍,綜合了縣屬所有行政部門的400多項行政執法事項。我想了一想,一個部門卻沒把一個部門的行政執法搞上去,現在又將一個部門提十幾個部門的綜合執法,這些人該有多牛。

又例如食品安全問題,一個市場臨管局管了十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現在又改成三個部門來管,不知道這個地方的改革方案成功否。


咪哥心態很平和


一個時代的產物,貌似七八十年代的供銷社和各大國營食堂農場等等,國家發展了,經濟發展了,農民朋友也自然要享受這種國家的福利,進城鎮售賣農副產品,方便城鎮居民的日常生活!可是問題來了,城鎮有專門的市場和商戶,人家生意買賣有專門的店鋪和檔位,有固定的營業執照和繳稅義務!大量的農民朋友為了快手的賣掉自家辛苦耕種的產品而沒有去顧及市場上應該有的秩序,據地集居,造成了道路堵塞,貨物價錢不勻,故之才會造成如此之大的社會影響,職能部門,或許也有過錯之事,還希望各自節制!沒有農民,也許,就沒有你們這個部門!所以說,疏浚比引流好!妄說!


揚帆之間揚帆之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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