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开始申报(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开始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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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重点工作】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开始申报(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开始复核)

为加快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高制造业企业创新力和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函〔2019〕78号)。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组织我省企业积极争创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并对第一批单项冠军企业进行复核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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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条件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单项冠军产品: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70%以上”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二)构建梯度培育体系

支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立单项冠军储备库,将达到“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条件及具备单项冠军潜力的企业纳入培育工作范围,夯实单项冠军培育工作基础,建立梯度培育体系。统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支持“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小巨人”企业。

(三)突出“补短板”

企业产品如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请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对该类企业应优先推荐。

(四)细分产品界定

申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五)申请材料类别

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填写《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单项冠军产品填写《产品申请书》(见附件2);同一企业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中只能申请其中一种,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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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初审工作安排

根据《实施方案》关于动态管理的要求,每3年对入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请洛阳市、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第一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信重工、洛阳一拖、中南钻石)填报复核申请表(见附件3),5月13日前正式行文报送本地复核初审意见,并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省工业经济联合会组织好现场复核初审,现场复核初审时间洛阳市5月16日,南阳市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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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组织

(一)组织单位。请省辖市及直管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商同级工业经济联合会,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复核初审工作。此项工作开展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材料要求。不要求企业提供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等文件。企业根据《实施方案》和通知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须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严格把关。省辖市及直管县(市)工信主管部门与同级工业经济联合会要根据本通知和《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单项冠军条件,在第四批推荐工作中,对申请企业(产品)进行初步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违法记录等予以重点把关。对第一批复核工作认真组织初审。

(四)报送要求。

省辖市及直管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和同级工业经济联合会应于2019年5月15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推荐企业材料以及复核企业材料加盖公章(一式四份,另附Word或WPS电子文本U盘两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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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0371-65509850;65507633

河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0371-65508262

材料寄送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熊儿河路93号1209室,邮编450008。(联系人及电话:简斌13653715996/李沛13607646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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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书

2.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申请书

3.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申请表

4.承诺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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