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從表面上,越來越提倡男女平等。但是,在廣大農村地區,重男輕女的現象,依然很普遍。與之相對應的是,在稍微大一些的城市,興起了不一樣的“新男女平等”言論,在這些新言論的影響下,就產生了一大批“新女性”。
下面舉的就是一個“新女性”的例子,她的是非對錯,大家自行判斷,希望能給你們啟發。
01
我和我老婆,相處了一兩個月,就結婚了。
可能是因此,所以對她瞭解不夠吧,婚後的生活讓我沒有想到。
她很快懷孕了,在懷孕期間,只要稍有不順心的事情,她就大吵大鬧,甚至揚言要打掉孩子,從懷孕到出生,她揚言打掉孩子不下7,8次,甚至有幾次已經去了醫院。她想以此來威脅我,讓我事事都順從她。但是我有時候想:總是用孩子來威脅我,你真的就一點不在乎孩子嗎?
每當我不勝其煩的時候,她就會說我只是把她當做生育工具,只在乎孩子,不關心她的感受。
02
我們的孩子出生了,在孩子剛滿月沒多久的時候,她將孩子扔給我的父母,說她要做新時代的女性,自我獨立,出門賺錢。因為這件事,我和她溝通了很多次,一點效果都沒有。每次和她溝通,最後都是她給我下一個定論——男權主義。
後來實在沒有辦法,我放棄了年薪十幾萬的工作,邊帶著孩子邊做一些事業。整整一年多的時間,我在電腦前面工作,孩子在我腿上玩。而她出門在外,每月賺不到3000元。即使她揚言獨立自主,但仍然會每月向我要生活費。
我每個月都要給她補貼幾千元。而她的工資,我從未過問,也沒法過問。如果我不給,她就跟我鬧,說什麼讓女人吃苦,還算是男人嗎?
我真的是有苦說不出,當初她為了出去工作,我放棄了事業,而她現在說我讓她吃苦,那個時候我已經有離婚的想法了,可是孩子還沒有長大,也怕父母的擔心,我決定再過著試一試。
她口口聲聲說男女平等,可是卻用實際行動向我解釋了什麼叫“女人至上”。家庭的所有責任,都是我來承擔,從生活費用,到柴米油鹽醬醋茶,都是我一手承包。
03
就這樣過了一段時間,我覺得不能再耗下去了。我跟她商量:你看這樣好不好?我每個月給5000元,你照顧一下孩子,可以嗎?
她當場否決,她說我想控制她,然後就是搬出那套理論,說我重男輕女,說我大男子主義。
這一次,我跟她提出了離婚,其他生活中的摩擦也很多很多,我沒有精力再跟你耗著了。幾年的時間,我認清了你,我認清你是個一無長處,自私冷漠的人。你配不上我,再見。
不,是“再也不見”。
04
文中的女人,我們可以說她“作”。因為她這個的,表現是配得上這個字的。但是,我們也應該從更深的角度來看問題。
因為當前我國男女比例不平衡,又有一大批所謂的“女權”主義者興起,散發一些價值觀不太正確的言論,所以所以會導致一些女性,對她們的話深信不疑。
但是我想跟大家說的是,追求男女平等,可以,但是家庭基本的責任你要承擔。沒有人說女生非要在家照顧孩子,也沒有人說女生不能出去創業,但是,生活在社會中,你是有社會責任的,你是有家庭責任的。你一意孤行,毀了家庭,毀了孩子,毀了丈夫,這不是男女平等,這是真的“作”。
小編很少用這樣的詞評價,但是今天的這個例子,配得上這個字。
大家對這個女人有什麼看法?你們覺得我說對嗎?很樂意與大家討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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