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多名幹部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被查處

掌上春城訊為進一步深化作風建設,嚴明紀律要求,持續正風肅紀,不斷鞏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近日,昭通市紀委對近期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通報。

1、威信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陶永朝收受下屬禮金問題。

2013年12月至2015年12月,陶永朝任威信縣羅布鎮黨委書記期間,在辦公室兩次收受下屬禮金共計2.5萬元,其還涉及其他違紀問題。陶永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2、鎮雄縣赤水源鎮原黨委書記馮永鈞長期違規借用轄區內企業車輛問題。

2012年11月,經馮永鈞決定,鎮雄縣赤水源鎮黨委政府同轄區內一建材企業協商,由該企業出資購買價值42.98萬元福特銳界越野車一輛,落戶在該企業名下借給赤水源鎮黨委政府,供馮永鈞長期使用,直至2018年1月才將車輛歸還企業;其還涉及其他違紀問題。馮永鈞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重新確定為科員。

3、大關縣原衛計局衛生監督所副所長吳洪收受民營醫院禮金問題。

2013年6月至2015年11月,吳洪在開展民營醫院升級指導、新農合定點報帳申報預審等工作及春節、中秋節期間,先後七次收受大關祥和醫院、大關博南醫院等民營醫院禮金1.4萬元。吳洪受到政務記過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4、威信縣雙河鄉人民政府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雙河鄉人民政府以加班補貼、下鄉補貼、責任制考核獎金等名義,向幹部職工違規發放津補貼共計40.72萬元。對此,雙河鄉鄉長陶濤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鄉黨委書記應永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鄉紀委書記張子林負有重要領導責任。陶濤受到政務警告處分,應永斌受到通報、書面誡勉問責,張子林受到通報問責。違紀款予以收繳。

都市時報全媒體記者:龐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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