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同龢不給北洋撥款,卻讓李光昭騙走了60萬兩銀子,為什麼後來卻安然無事?

豬隻


提問者對於歷史常識一點兒都不具備!翁同龢與李光昭基本交集。這明明是謠言!

提問者三件事兒雜糅在一起,其一,歷史影視劇的好與壞;其二,翁同龢不給北洋撥款對不對;其三,李光昭事件與李鴻章關係。同時,還有諸多錯誤之處。

其一:李光昭事件發生於1874年,北洋海軍剛剛開始籌建;

其二:翁同龢1885年禁止全國海軍購買“西方武器”並非只針對北洋。

(1)為了洗白而肆意歪曲歷史,影視劇的編劇和投資方有創作自由,但不代表有洗白的自由

這個橋段是某部專門為慈禧和李鴻章洗白的電視劇編造的橋段。該劇有諸多編造歷史的情節,例如李鴻章在甲午戰爭中殺了給自己舔過瘡的老下屬,實際上那人根本就沒被殺。再如李光昭騙翁同龢應該是李光昭騙同治皇帝。

影視劇可以為了情節需要,將不是同一時期的故事串聯在一起。也同樣可以虛擬故事情節。但對於歷史影視劇來說,特別是打著正史、“還原歷史真相”旗號的影視劇就不該如此了。因為你至少要名至實歸。

該劇在回答為啥從“甲午戰爭”以前的鴉片戰爭、洋務運動開始,該劇的編劇說內容太多太龐雜。但卻不厭其煩地或虛擬或嫁接一些細節來描摹“讓中國從不弱變弱的慈禧、李鴻章”的不容易,擴大化保守派的無能,弱化改革派中的諸如左宗棠一派對李鴻章一派的批評等,這本身就是希望讓“甲午戰爭”的兩個最大責任人慈禧、李鴻章獲得洗白。

從李鴻章活著的時候到現在,李鴻章的幕僚、後代、粉絲們就不斷地給找他找“替罪羊”:如翁同龢、左宗棠(收復新疆耽誤了十多年後的甲午戰爭、耽誤了海防)、丁汝昌(指揮錯誤)、鄧世昌(魯莽撞船、人性不行)等等。

總之,李鴻章這位甲午戰爭時期,我方前線總指揮對失敗竟然毫不承擔責任,而且還是民族英雄。真讓人大跌眼鏡。

(2)李光昭事件簡述

1873年,同治十二年同治兩次下詔重修圓明園。次年修復工程開始。木材、茶葉商人,在安徽捐錢買了知府銜的李光昭在1873年下半年來到北京後,通過內務府大臣誠明、堂郎中貴寶、筆貼士成麟等那裡探聽到了重修圓明園的事情。

李光昭立刻稱願將自己幾十年販運留存下的好木頭(價值數十萬兩)捐給朝廷並且運到通州。其後,李光昭私刻公章(關防)在四川、湖北、廣東和香港等地招搖撞騙。從香港法國商人那裡買了五萬四千餘元的洋木,浮報三十多萬兩向清廷彙報。

因為沒有錢付款,他就以木頭與商議的材料不符為由拒絕付款。最終,法國在天津的領事照會北洋大臣兼直隸總督李鴻章。同治十三年七月初六,同治命令李鴻章查辦。最終,將其判斬監候、秋後處決。

那時的翁同龢任在弘德殿行走,補內閣學士,雖然有權力但主要工作是負責科舉問題,對圓明園重修問題既沒有發言權,也不掌管戶部。基本上與李光昭事件沒有交集。翁同龢反對重修圓明園。

結束語

至於翁同龢和北洋黃海海戰之間純屬胡言。甲午戰爭失敗主要是光緒抵抗派和慈禧、李鴻章等投降派之間政令不統一,淮軍在李鴻章授意下“自保心理”。海戰失敗也不是因為10年沒有買武器,而是因為李鴻章“避戰”思想導致。

翁同龢為了救助黃河水災上奏清廷下令全國除了慈禧和光緒外,皇親國戚、文武官員、有錢商人進行捐款,要求海軍不要再購買西方武器(請注意是西方武器,自造不算)。光緒和慈禧同意,開始施行。之後,再次延長。由此造成中國海軍10年未增加這方面開銷。但是,卻因此挽救了數百萬人性命。

因此,翁同龢做得很對。給北洋海軍一個“宇宙第一的艦隊”在李鴻章率領下,也不會被貪腐腐蝕(甲午戰爭後,李鴻章才為了保命把貪腐的北洋800萬兩白銀交了出來),兵無戰力、人物鬥志!


坐古談今


其實,這只是電視劇裡編出來的情節,“李光昭案”發生的時候,翁同龢還沒權力撥款。

(翁同龢)

電視劇《走向共和》中有這麼一個情節:光緒年間,修頤和園的時候,需要採購一批南洋木材,但是當時的慶親王有難處,非常頭疼。正在這時候,一個名叫李光昭的商人來了,他送了一套小四合院給小德子,就被引薦給了慶親王。

李光昭說自己的手裡有一大批南洋木材,而且質量很好,可以提供。慶親王自然很高興,李光昭這就拿到了批文。然後,他又籌措了10萬兩銀子,直接送給了李蓮英。李蓮英於是給李光昭出主意,怎麼才能拿到戶部的錢。

當時管戶部的是翁同龢,不會收受李光昭的賄賂。於是,李光昭花了幾百兩銀子,把翁同龢極其父親的書法作品編成了書送過去,又各種吹捧翁同龢。結果,這種方法正對翁同龢的脾氣,本來要拿給北洋水師買炮彈的60萬兩銀子,直接批給了李光昭。

(電視劇裡李光昭準備的“書法集”)

結果,李鴻章盯著這事兒呢。他在海關抓住了李光昭,一審就知道了。李光昭買木材報價40萬兩,實際花了5萬兩;運費報價12萬兩,實際花了1萬兩;海關費用報價8萬兩,實際支出4萬兩。

這60萬兩銀子,實際花了10萬兩。剩下的50萬兩,慶親王、小德子、李蓮英等等各路管員,李光昭都要花錢打點,結果自己到手的不到10萬兩。

也難怪李光昭抱怨:那些王爺們,當官的,身不動,膀不搖,50萬兩的賺頭,他們一下子拿走了40萬。可這活是小人乾的,風險是小人擔,還得對他們千恩萬謝……

唉,李光昭也委屈啊!


那麼,事情真像《走向共和》所說的這樣嗎?

實際上,編劇是把兩個不同的時期的事兒,雜糅到一起編出了這一段內容。李光昭案確實有,但具體的發生時間是同治年間,重修圓明園的時候。

電視劇中說修頤和園,那是後來的事情,和李光昭完全沒關係了。

(圓明園復原圖)

真實的李光昭案大概是這樣的:1874年3月,圓明園重修。當時清廷內憂外患,南邊要對付法國人,西邊左宗棠還要平叛阿古柏,日本此時也開始侵略臺灣……朝廷缺錢。

這時候要重修圓明園,根本拿不出這麼多錢。此時,李光昭粉墨登場了。他原本是個商人,花錢捐了個“候補”官,這時候聽說圓明園重修需要木材,覺得是個賺錢的機會。

於是,李光昭買通了內務府人員,說自己的要“報效”價值三十萬的木材。拿到批文之後,打著“奉旨採辦”的旗號南下做生意了。

李光昭本想利用這身份賺一筆,但是生意做的不太順利,沒賺到錢。要“報效”的木材還是必須拿出來的啊,李光昭直接私刻了“奉旨採運”的印信,還以“圓明園李監督代大清皇帝”的身份,找外國人購買木材。

此時,李光昭沒有錢,他簽了五萬多元木材的合同,就付了一點定金,然後讓對方先把貨運來,再付錢。此時,李光昭跑到內務府,說自己訂購了價值三十萬元的木材。之後,他又找理由,說外國人提供的木材尺寸不和,不能提貨。

其實,李光昭此時已經窮途末路,之前聲稱要“報效”木材,只是想利用“奉旨採辦”的身份,能賺一筆大錢,然後隨便買一點便宜的木材送過去,也就交差了。但是這時候,錢沒賺到,還要給內務府送木材,怎麼辦?狗急跳牆唄。


然後外國人不願意了,直接要求清政府給個說法。

(李鴻章)

同治帝一聽就惱了,讓李鴻章嚴查此事。李鴻章本來就反對修圓明園,趁此機會嚴查此事,李光昭斬監候,秋後處決。而且,此時引起了朝廷官員對重修圓明園的集體反對,鬧得很大。

後續的事情就不細說了,總之,李光昭這個案子是存在的,但是和《走向共和》所演的不一樣,更沒有翁同龢被騙60萬兩銀子的事情。

李光昭案發生的同治年間,翁同龢還不是戶部尚書,根本管不了錢的事情。

當然,此文不是為翁同龢“洗白”,可以很明確的說,北洋艦隊在甲午海戰中戰敗,和翁同龢與李鴻章的矛盾有直接關係。翁同龢處處刁難北洋水師的事情,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不過,就事論事,翁同龢被李光昭騙了60萬兩銀子的事情,是假的。


七追風


翁同龢作為咸豐六年狀元,後最高位居光緒帝師,一生清廉正直,卻因奸商李光昭承建頤和園,想要賄賂他,本來直接送銀子,招到翁大罵趕出,後瞭解到翁喜歡書畫,文人愛名,故投其所好,被李騙走撥款五十萬兩。晚年貧困潦倒,靠友人接濟度日。晚年其能安然無恙,筆者認為有兩點:其一,作為帝師有這份情面在,況翁一生為官為人並無大錯;其二,一生積攢的好人緣,乃至犯事,有人為其求情


馬拉松麻雀


翁同龢是光緒的帝師,同時為慈禧辦事,還有一點當時的環境,內憂外患。光緒為了大清的臉面,不想因為這案子與慈禧翻臉,再說當時權力掌握在葉赫那拉氏之手。


華聲觀聞


走向共和,電影……就是歪寫歷史,胡說八道……不懂歷史的觀眾,往往會信以為真,把錯誤的歷史,記憶在單純的大腦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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