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

和顺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村霸”、“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线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2、在货运物流、客运市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垄断经营的黑恶势力;

3、在各娱乐场所、餐饮服务行业,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容留妇女卖淫及从事其他色情服务的黑恶势力;

4、以组织形式“合法化”、组织头目“幕后化”,通过注册公司采取滋扰、恐吓、威慑以及“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调查公司、咨询公司、讨债公司等黑恶势力;

5、扮演政府仲裁角色,插手纠纷、信访问题、劳资纠纷、交通事故等涉众诉求,组织地下出警队,策划、挑唆群体性事件,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6、强占工程、强迫交易、强行供料、垄断废旧料回收的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和涉及“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9、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10、各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二、举报方式

1、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2、拨打举报电话0354-3075122(晋中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3、拨打举报电话0354-8133940(和顺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4、来信举报(寄信地址:和顺县公安局扫黑办收,邮编:032700);

对举报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村霸”、“黄赌毒枪”等突出问题,公安机关将依法深入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和顺县公安局

和顺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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