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窪區人民法院宣判首例涉黑案:夏鐵剛等28名被告人獲刑

25日,大窪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單位盤錦遠通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非法經營,被告人夏鐵剛、夏鐵利等28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夏鐵剛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經營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13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00萬元,罰金2028萬元 ;對被告人夏鐵利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等4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0萬元,罰金30萬元;其餘26名被告人分別根據各自情況被判處相應刑罰,其中1名被告人被判處緩刑,1名被告人免予刑事處罰,其餘2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五年至一年不等刑期。此案是大窪區人民法院今年宣判的首例涉黑案。

據辦案法官介紹,2002年以來,夏鐵剛利用“盤錦遠通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為合法掩蓋,在明知公司未獲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車輛《道路運輸證》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指使其組織中的骨幹成員李志國和任麗玲暗地裡從事多輛貨車非法營運活動,有組織地採取暴力、威脅恐嚇和賄買、收取保護費的手段,實施妨害公務、行賄和偽造車輛購置稅完稅證等行為,嚴重妨害和影響了執法機關依法執行公務和運輸貨運行業的正常經濟秩序,在盤山縣胡家鎮至北鎮、凌海、義縣的運輸貨運行業稱霸一方,獲取了鉅額利潤,並達到了“以商養黑”和“以黑護商”的目的。夏鐵利和骨幹成員朱鳳宇,以開設賭場的非法手段聚斂財物,併網羅眾多社會閒散人員,以營利為目的,嚴格規定人員分工和利潤分紅規則,多次通過提供賭博場所和賭博工具,組織並招攬多名人員進行聚眾賭博活動。為了維護賭場的持續經營,以夏鐵剛、夏鐵利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暴力、威脅等違法手段積極幫助維護賭場的經營秩序,實施了敲詐勒索行為;在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賭場時,又通過行賄等手段,使參與賭場經營和賭博人員免受刑事和行政責任的追究。最終形成以被告人夏鐵剛、夏鐵利為發起者和領導者,被告人朱鳳宇、任麗玲、李志國為積極參加者,被告人張金生、張金喜、周永剛等人為其他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經審理查明,大窪區人民法院認為,此組織以暴力、賄賂等非法手段拉攏、腐蝕多名國家工作人員充當“保護傘”,並通過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有組織的大肆進行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綜上,被告單位盤錦遠通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構成非法經營罪,夏鐵剛等28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經營罪、尋釁滋事罪等犯罪,綜合考慮各被告人在不同罪名中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此案的公開宣判,彰顯了人民法院對黑惡勢力犯罪從嚴懲處的堅定立場和打贏“掃黑除惡”攻堅戰的必勝決心。大窪區人民法院將繼續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掃黑除惡”工作的部署安排,依法、準確、有力懲處黑惡勢力犯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為平安盤錦、和諧盤錦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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