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员额法官范涛荣获市第十六届“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咸阳中院员额法官范涛荣获市第十六届“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4月26日,咸阳市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暨第十六届“十大杰出青年”表彰大会在咸阳市大秦剧院召开,咸阳中院审监庭员额法官范涛被团市委授予咸阳市第十六届“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咸阳中院员额法官范涛荣获市第十六届“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范涛同志理想信念坚定,大局意识强,明是非、识大体,政治头脑清醒。2016年,全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他被抽调陕西省委,负责起草了《陕西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陕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章程》等文件,受邀出席北京大学政治法律与公共政策年会并发表主题论文,推动了陕西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一线审判岗位上,他始终以积极负责的态度、精准的专业水准,认真完成每一项案件审判工作。先后办理了轰动全国的三原县学生抢劫杀害老师母子案、公安部督办的西安、咸阳多家知名医院院长、医生等受贿案、省法院指令再审的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多年进京上访的马某等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案等多起重大疑难案件,所办刑事、民事、再审及减刑、假释案件无错案,受到上级及许多当事人的好评。他受邀参加了全国法院刑事诉讼法修改稿讨论会、第六期中德法官交流研讨会,他以实际行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审判工作发挥价值引领功能。他与合议庭同志积极推动青少年权益保障工作,在团市委、关工委等单位的关心、指导及院党组组织、领导下,在陕西省率先组建了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合议庭,参与推动未成年犯罪人社区调查、庭审教育、记录封存、社区矫正、判后走访等制度创新,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相关改革有益经验已被立法机关采纳上升为普遍长远的刑事诉讼法制度设计,“红领巾法学院”活动也在全省推广。他所在部门荣获集体二等功,被团省委授予省级“青年维权岗”,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全国试点单位。他个人也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办案标兵、陕西省查办扫黄打非案件有功个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学术论文比赛二等奖、全省政法系统信息工作优秀信息员、个人三等功等荣誉,他还受邀担任陕西省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

咸阳中院员额法官范涛荣获市第十六届“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多年来,范涛同志一直把“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案”作为自己工作和生活的准则,时时自省、自警、自励。他珍视法官名节,秉持司法良知,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在人情、权力、金钱面前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树立和维护了人民法院优秀法官的良好形象。(文/图 程榆茜 郑三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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