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舟山检察发放首笔公益诉讼举报奖金

正义网舟山4月29日电(通讯员王双蝶 许华军)“看到海滩恢复干净,我特别高兴,没想到检察院还发给了奖金!”4月25日,在浙江省嵊泗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位热心市民从检察官手中接过1000元公益诉讼损害线索奖励金。据了解,这是《舟山市检察机关公益损害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下称《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后,该市发放的首笔公益损害举报奖金。

4月15日,一名热心市民通过嵊泗县检察院“微检务”平台实名向检察机关举报一条公益损害线索。市民反映,马迹山沙滩有大量垃圾堆放,希望检察机关监督有关部门处理。接到举报后,嵊泗县检察院迅速开展调查核实,确认沙滩上的垃圾主要系建筑垃圾,可能侵害周边环境,举报线索属实。检察机关随即对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及时查处违规倾倒垃圾行为,切实保护公共利益。

4月19日,检察机关收到整改回复,监管部门经与相关社区联合督促,已找到涉事单位并落实其清运完毕。

嵊泗县检察院认为,垃圾污染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得益于公益损害线索的成功举报。根据《举报奖励办法》,决定对该举报人发放1000元奖励金。

据悉,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依法举报公益损害案件线索,舟山市检察院于今年年初出台了《举报奖励办法》,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进行精神及物质奖励。市民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五个领域发现有损害社会公益的行为,或在上述领域中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受到损害的,可以通过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检察微信“随手拍”平台或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并获整改回复,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对该实名举报人给予每案1000—5000元的奖金奖励,监督效果特别好的,最高可奖励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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