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借路费、饭费,这对父母竟带着3岁女儿借住宿费,短短7个月收入2万多……

“我们的钱包掉了,没钱给小孩买吃的,也没钱住宾馆,能借点钱吗?这是我的微信号、手机号,回去以后一定还你们钱。” 眼见这对父母语气诚恳,推着的婴儿车里坐着个小女孩,不少好心人慷慨解囊,但转头就发现自己被拉黑了。近日,借此诈骗的父母获刑了。

蔡某某现年32岁,安徽人,妻子丁某某25岁,云南人。两人有两个孩子,其中小女儿在2014年出生。2017年,他们在老家过完年之后,就带着小女儿辗转浙江、江苏多个地方行骗。

两人一般选择晚上5点到10点这个时间段,来到一个人比较多的地方。他们定好目标对象后,蔡某某在旁边用婴儿车推着小女儿,丁某某则负责上前装可怜,跟目标对象谎称钱包掉了、没钱给小孩买吃的等,向对方借几十元钱。

如果对方同意借钱了,丁某某就会见机行事往下演戏,继续以天快黑了、没钱住宿的理由向对方继续借钱,因为住宾馆比较贵,对方一般都会借一二百元。

收到钱后两人会给对方留下手机号码、微信号码,并承诺第二天会还钱给他们。等过后,对方真的打电话过来,或微信留言,两人就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并直接拉黑对方。一般到这个时候,被害人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夫妻俩走到哪里骗到那里,身后留下一片受害人报警的记录。2018年7月,这对夫妻被抓。

案发后,丁某某、蔡某某均如实供述相关犯罪事实,涉案赃款已全部退缴。

经查,丁某某单独或结伙诈骗作案112起,骗得钱款共计2万余元;蔡某某结伙诈骗作案85起,骗得钱款共计1万7千余元。

萧山区检察院认为,丁某某、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两人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最终因犯诈骗罪,丁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两人退缴的赃款2万余元已发还被害人。(郑舜 萧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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