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頒佈!2019年5月1日以後,這些不文明行為將被罰款...

重 磅!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頒佈!

2019年5月1日以後

這些不文明行為將被罰款... ...

重磅!《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2019年5月1日以后,这些不文明行为将被罚款...

2019年4月3日, 市人大常委會公告《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5月1日起施行。

《條例》有關“禁止吸菸”的規定

(1)禁止吸菸的室內公共場所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四條第十項規定

禁止吸菸的室內公共場所吸菸的,個人罰款二百元,單位罰款二千元。

(2)公共交通工具內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四條第十項規定

公共交通工具內吸菸的,個人罰款二百元,單位罰款二千元。

《條例》有關“禁止向社會亂投放共享交通工具”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二條第六項規定

互聯網車輛租賃運營企業向社會亂投放共享交通工具的,罰款五千元。

《條例》有關“禁止違規養犬”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四條第九項規定

在本市規定的養犬嚴格管理區,攜帶犬隻出戶不用犬繩牽領,不為犬隻佩戴嘴套,不即時清理犬隻糞便的,罰款五百元。

《條例》有關“禁止亂吐”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隨地吐痰,吐口香糖、檳榔渣等食物殘渣的,罰款二百元。

《條例》有關“禁止亂扔”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

隨地便溺,亂倒垃圾,亂扔果皮、菸頭、紙屑、包裝盒(袋)等廢棄物的,罰款二百元。

《條例》有關“禁止亂貼”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

在建築物、構築物、公共設施和樹幹、電杆上隨意刻畫、塗寫、張貼的,罰款二百元。

《條例》有關“禁止亂擺”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

在禁止區域擺攤設點的,罰款五百元。

《條例》有關“禁止亂養”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一條第五項規定

在城市市區內飼養家畜家禽的,罰款兩百元。

《條例》有關“禁止亂行”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

駕駛車輛不按照規定道路行駛,隨意變道、不按交通信號指示行駛、超速行駛的,罰款兩百元。

條例》有關“禁止不禮讓‘斑馬線’”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

駕駛車輛行經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的,罰款兩百元。

《條例》有關“禁止機動車亂停”

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

機動車違規停放的,罰款兩百元。

《條例》有關“禁止‘車窗拋物’” 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

車輛駕駛人或乘坐人向車外拋灑物品的,罰款兩百元。

《條例》有關“禁止行人亂走”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

行人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行走,橫過城市道路不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翻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的,罰款五十元。

《條例》有關“禁止在車道亂髮”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二條第四項規定

在機動車道內實施乞討、兜售物品、散發宣傳品等影響交通安全的行為的,罰款五十元。

《條例》有關“禁止非機動車亂停”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二條第五項規定

在劃定了非機動車停放區域的路段不按規定停放相應車輛,影響道路暢通或者行人通行的,罰款五十元。

《條例》有關“禁止亂踩”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

踐踏、攀摘、毀損公共綠地的樹木、花草的,處損毀價值二倍罰款。

《條例》有關“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三條第五項規定

在禁止區域內露天焚燒秸稈的,罰款二千元。

《條例》有關“禁止露天燒烤”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三條第五項規定

在禁止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罰款二萬元。

《條例》有關“禁止故意損毀公共設施”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故意損毀文化體育、環境衛生、園林綠化、道路交通、公益廣告、安全防護等公共設施的,罰款一千元。

《條例》有關“禁止亂堆亂建”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

(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佔用公共區域、堆放私人物品的,罰款二千元。

《條例》有關“禁止亂佔”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

(在人行道、橋樑、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公共廣場、綠地等場所)佔用公共區域、堆放私人物品的,罰款五百元。

《條例》有關“禁止佔用消防通道” 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

消防通道停車、堆放私人物品(等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罰款五萬元。

《條例》有關“禁止(辦理婚喪嫁娶事宜)亂佔”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規定

辦理婚喪嫁娶事宜時,妨礙道路交通、佔用住宅小區公共區域的,罰款五百元。

《條例》有關“禁止網上亂傳”的規定

《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

使用網絡傳播暴力、淫穢信息,編造虛假信息擾亂公共秩序,發表違反公共秩序、社會公德的言論,發佈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信息的,罰款五萬元。

重磅!《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2019年5月1日以后,这些不文明行为将被罚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