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分別是:

1.賀蘭縣電視臺臺長馬賢用公款支付娛樂消費等問題。2017年10月11日,馬賢在接待外省某廣播電臺有關人員到賀蘭縣電視臺進行業務指導時,於當晚在銀川某娛樂會所安排外省來銀人員就餐消費,並用公款報銷了相關費用3580元。2015年6月25日至2017年5月31日,在未履行外出審批備案手續的情況下,馬賢個人或帶隊先後赴廈門、青島、廣州、長沙、北京等地參加會議、培訓等共11次,報銷差旅費共計12萬元。同時馬賢還存在違反工作紀律的問題。馬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平羅縣衛生計生局原副局長曹學華等人借外出培訓之機公款旅遊問題。2016年7月6日至16日,時任平羅縣衛生計生局副局長曹學華帶隊,租車到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參加“衛生計生系統安全生產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培訓班”。在培訓後,曹學華與同行人員一起遊覽了漠河北極點公園、承德避暑山莊等景區景點,違規報銷培訓費及旅遊期間相關費用7179元。曹學華於2018年11月退休,2019年3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參與公款旅遊的人員分別受到相應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3.利通區扁擔溝鎮渠口村原黨支部書記王金禮大操大辦婚宴問題。

2018年8月,王金禮因大操大辦長子婚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18年12月10日,王金禮向扁擔溝鎮紀委報備其次子結婚,設宴10桌。2018年12月16、17日,王金禮與女方家共同設宴103桌,王金禮共宴請親戚、朋友及本村村民20桌,收受禮金3.21萬元,其中收受76名村民禮金2.03萬元。王金禮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規收受的禮金予以退還。

4.彭陽縣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冶三奎等人公款旅遊問題。2016年6月,經批准,彭陽縣政協擬組織政協委員到四川、青海考察學習。6月16日至25日,彭陽縣政協主席冶三奎、副主席李廷樞,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常兆斌等8名政協委員外出考察。出發前,冶三奎等3人商議,擅自調整行程。考察組結束在四川松潘縣、成都青羊區的考察後,改道四川雅江、西藏芒康、波密、拉薩旅遊並違規報銷繞道旅遊產生的費用26761元。冶三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免去彭陽縣政協黨組書記職務,按照有關規定辭去政協主席職務;李廷樞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常兆斌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5.中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公款購買贈送禮品問題。2017年4月至7月,時任中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任振宇在公務接待中,先後2次違規購買贈送中寧枸杞,費用共計11060元,經分管財務副局長吳柏海籤批後用公款報銷。吳柏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任振宇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違規資金予以收繳。(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王小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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