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者
虽远必抓
![阜沙公安搵呢个人搵左5年,佢到底有咩来头?](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2019年4月25日,阜沙公安分局在东莞市抓获一名“春雷2019”追逃行动目标逃犯江某泉(男,38岁,广东梅州市人)。
5年来
东躲西藏
还是难逃法网
事件追溯
2014年1月2日,阜沙公安分局接事主报警称,公司内的40吨原材料被盗走,价值共约54万。案发后,阜沙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确定了作案嫌疑人张某、江某,并于同年2月将张某成功抓获,但作案同伙江某在逃。
多年来,民警从不放弃,到江某家乡走访,竭力说服江某家人劝其及早投案自首。2019年4月25日,阜沙公安分局获知江某在东莞市的活动轨迹后,立即组织民警前往抓捕,经过2天2夜的蹲守,成功将江某抓获。
据江某供述,2014年1月,在阜沙镇某公司当保安的张某因与公司存在工资纠纷,想将公司的原材料当废品偷卖给江某,于是,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打开公司大门让江某偷走原材料。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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