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昆明經濟適用住房相關政策《徵求意見稿》的分析

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4月30日發佈關於對《昆明市關於規範經濟適用住房售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通知》規定:購房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由售房單位為購房人申辦《不動產權利證書》;購房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後,可申請辦理完全產權,辦理需交納3%的房屋收益及1%的土地出讓金。

諸葛找房昆明數據研究中心分析認為,經濟適用住房的入市對二手房市場不會造成量、價方面的衝擊。

由售房單位為購房人申辦《不動產權利證書》

購房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由售房單位為購房人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不動產權利證書》,辦理程序為:

1. 售房單位統一向不動產登記部門提交申請、相關購房材料;

2. 由不動產登記部門按照規定辦理《不動產權利證書》。

辦理完全產權需交納3%的房屋收益及1%的土地出讓金

購房人已經取得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不動產權利證書》,需要辦理完全產權的,辦理程序為:

1. 購房人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交申請,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購房年限、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等情況進行審查,出具同意取得完全產權的意見;

2. 購房人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公佈的評估價,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交納3%的房屋收益,向自然資源規劃部門交納1%的土地出讓金;

3. 購房人向不動產登記部門提交申請,由不動產登記部門按照規定辦理完全產權的《不動產權利證書》。

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按照以下情形處理

購房人在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因繼承、離婚析產等確需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由不動產登記部門按照以下情形處理:

1. 繼承

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利證書》前購房人死亡的,繼承人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請變更權利人,並按照本通知第一、第二條規定,申請辦理《不動產權利證書》、取得完全產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利證書》後購房人死亡的,由繼承人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變更權利人,按本通知第二條規定,辦理完全產權。購房人死亡的,不再對繼承人購房資格進行審核。

2. 離婚析產

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利證書》前購房人發生離婚析產的,獲得經濟適用住房的一方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請變更權利人,並按照本通知第一、第二規定,申請辦理《不動產權利證書》、完全產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利證書》後購房人發生離婚析產的,獲得經濟適用住房的一方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變更權利人,並按照本通知第二規定,辦理完全產權。購房人發生離婚析產的,不再對獲得經濟適用住房的一方的購房資格進行審核。

取得完全產權可按普通商品房交易上市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取得完全產權《不動產權利證書》的,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交易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未取得完全產權的,按《通知》第二條規定,補交費用後,按完全產權進行交易。

昆明市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負責對已下達投資計劃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具體項目、套數進行梳理,形成政府統建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清單和非政府統建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清單。

市、區自然資源規劃部門(不動產登記部門)負責受理經濟適用住房《不動產權利證書》的辦理申請、收取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不動產權利證書》。

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審核經濟適用住房是否符合取得完全產權的條件,並出具意見、公佈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的評估價、收取房屋收益。

市財政、城市管理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購經適房滿5可申辦完全產權

本通知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購房人享受政府優惠政策購買的政府統建經濟適用住房和非政府統建經濟適用住房,其中,非政府統建經濟適用住房包括企業自建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合作建房、解危解困房、安居房等。部隊經濟適用住房除外。

本通知所稱取得完全產權是指政府統建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滿5年,或者非政府統建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不動產權利證書》之日起滿5年,可以申請通過交納房屋收益和土地出讓金,取得經濟適用住房的完全產權。

本通知所稱購房人是指符合規定條件、申請購買政府統建經濟適用住房或者非政府統建經濟適用住房的人員。

本通知所稱評估價是指購房人申請取得完全產權時,該經濟適用住房同地段每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價格乘以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的總額,作為計算交納房屋收益或者土地出讓金的基數。

5月10日前可反饋意見

據瞭解,為了規範昆明市經濟適用住房售後管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起草了《昆明市關於規範經濟適用住房售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為進一步增強市政府規範性文件公眾參與度,提高市政府規範性文件制定質量。

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見和建議,可以在2019年5月10日前通過來信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提出,郵寄方式請寄至:昆明市呈貢區錦繡大街1號市級行政中心6號樓404室,郵編:650500;電子郵件請寄至:[email protected]

對二手房市場不會造成量、價方面的衝擊

諸葛找房昆明數據研究中心研究員姜國君分析,昆明此次有關經濟適用住房相關政策的《徵求意見稿》,延續了去年底的相關通氣、聽證等工作,進一步加快政策的出臺步伐。該《徵求意見稿》既體現了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又充分尊重購房人的自主意願,實操性較強。

從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層面看,政策明確,“購房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由售房單位為購房人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不動產權利證書》”;從尊重購房人自主意願層面看,政策指出,購房人已經取得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不動產權利證書》,需要辦理完全產權的,可通過遞交申請、相關部門審查、交納房屋收益和土地出讓金等流程進行辦理。

可以看出,政策對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方面的條款是強制性的,對購房人獲取完全產權方面則遵從自願辦理的原則。政策具有兼顧性與靈活性,既不影響經濟條件改善較慢的購房人繼續享有相關權益,又給予經濟條件改善較快的購房人更大的操作空間,且二者之間無任何衝突。

《徵求意見稿》對獲取完全產權給出了嚴格的時間界定,即滿5年。這個時間界定也可以理解為經濟適用住房從首次購買到二次交易的持有年限,因為文件已明確指出取得完全產權的可按普通商品房交易。實際上,這比昆明2018年出臺的二手房限售政策更加嚴格。因此,對二手房市場不會造成量、價方面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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