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對企業授權後如何監管?國資委談了這幾點

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29日電 國新辦29日就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工作舉行吹風會,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翁傑明指出,《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方案》就是要

把本來應該屬於企業的決策權力、經營權力迴歸到企業。所以,央企下屬企業如何監管,權力屬於一級企業本身

有媒體問:國資委將更好地履行國資監管方面除了剛才您介紹的實時在線監管之外還有哪些考慮?《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方案》中明確將依法應由企業自主經營決策的事項歸位於企業,將延伸到子企業的管理事項原則上歸位於一級企業。這是不是意味著對央企旗下子公司的監管方式是有變化的?

翁傑明稱,關於加大授權放權之後,國資委如何加強監管,是非常重要的問題。因此,要堅決地把“放活和管好相統一”的原則把握好、落實好。除了要建立完善實時在線的國資國企監管系統以外,還要整合各種監督資源,同時健全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的追究制度

“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一方面是要‘放活’,讓企業依法享有屬於它自身的財產權和經營權,但

放了權不等於可以隨便用。”翁傑明強調,如果在企業的運行過程當中,對於重大的投資項目,由於程序不完整、盡調不深入等造成了失誤,那決策者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他指出,下一步,要結合相關要求,按照有關規定清晰界定各個監督主體的相應職責。特別重要的是形成監督體系工作的互聯互通,在形成合力過程中,達到對國有資本、國有資產有效監管的目的。

對於同一央企旗下不同類型子公司的監管方式問題,翁傑明表示,《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方案》就是要把本來應該屬於企業的決策權力、經營權力迴歸到企業。所以,央企下屬企業如何監管,權力屬於一級企業本身。當然,央企下屬企業也有不同類型,也要根據企業特點採取不同的監管方式,這個權力由企業自身行使,要最大限度地發揮企業自身的積極性。(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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