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天柱:依法強制執行 助力棚戶區改造

貴州天柱:依法強制執行 助力棚戶區改造



4月26日,在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的統一指揮下,天柱縣人民法院協同錦屏縣人民法院、三穗縣人民法院、岑鞏縣人民法院、劍河縣人民法院強制執結了一起合同糾紛案,依法對天柱縣城棚戶區改造範圍內的一戶房屋進行了騰退。

據悉,該案當事人天柱縣住建局與楊某某簽訂棚戶區改造協議書。協議簽訂後,住建局按約定向楊某某支付拆遷補償款,但楊某某卻未如期騰空房屋。為保障棚戶區改造工程順利推進,住建局向天柱縣法院申請先予執行。

4月16日,天柱縣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被執行人楊某某立即將其位於天柱縣鳳城街道的房屋騰空,並交給申請人天柱縣住建局。裁定生效後,楊某某仍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4月26日上午9時,天柱縣法院和黔東南執行第三戰區66名幹警到達執行地點,一邊耐心向被執行人楊某某釋法明理,一邊有條不紊地開展執行工作,執行活動依法、文明、高效,部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居委會幹部及媒體記者見證了執行全程。

對該案,天柱縣法院及時向州法院彙報,請求協助執行,還多次與縣政府辦、住建局、執法局等部門集中會商,制定詳盡的執行方案和應急處置方案,做好充分準備,確保案件順利執結。

棚戶區改造是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舉措,更是利國利民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該案的成功執行不僅推動了天柱縣棚戶區改造工程的順利推進,更為今後依法保障黨委政府重大項目建設提供了參考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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