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丨全國掃黑除惡案例(四)

扫黑除恶丨全国扫黑除恶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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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掃黑除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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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控制電渣經營權欺壓殘害群眾

自1997年起,宿州史大卡先後糾集、網羅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通過打砸手段公然打壓生意競爭對手,逐步控制蘆嶺鎮電渣經營權,形成以史大卡為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成員層次較為分明、組織結構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連續實施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強迫交易、合同詐騙等有組織的犯罪活動,欺壓、殘害群眾,致1人重傷,10人輕傷,多人輕微傷,並實施了15起違法行為,嚴重破壞了蘆嶺及周邊地區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埇橋區人民法院以史大卡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等8個罪名,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17名同案犯亦分別獲刑。後史大卡等人不服上訴,宿州中院二審依法裁定維持原判。

勇於舉報

掃黑除惡是一場人民戰爭,必須依靠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黑涉惡犯罪和“村霸”等突出問題,對在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中發揮重要作用的,予以獎勵。公安機關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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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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