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丨关于上杭县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聚焦丨关于上杭县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近日,上杭县人民政府批转了上杭县教育局制定的《上杭县2019年初中、小学、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上杭县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县教育局

(2019年4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报名、就近入学、分批录取、统筹安排”的原则。

二、城区初中招生意见

(一)招生计划

1.上杭三中:12个班。

2.上杭四中:12个班。

3.上杭五中:4个班。

4.民办实验中学:8个班。

上述4所招生学校每班班生规模控制在50人以内。

5.民办紫金中学:6个班,每班班生规模控制在40人以内。

(二)招生范围

1.上杭三中

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北大路向北至北峰山峰右路至二环路至下坝路延伸至汀江以东,南岗片区上杭大道以东的临江、临城户籍生源;以及居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在临城镇黄竹村、龙翔村、土埔村、富古村、水西村、九洲村、古石村、石砌村、白玉村、宫桥村10个行政村的生源。

2.上杭四中

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北大路向北至北峰山峰右路至二环路至下坝路延伸至汀江以西,南岗片区上杭大道以西的临江、临城户籍生源;以及居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在临城镇玉女村、璜岗村、新丰村、上登村、六甲村、西南村、西陂村、西郊村、新塘村、同康村10个行政村的生源。

3.上杭五中

(1)非临江、临城户籍生源;

(2)临城籍、泮境籍和珊瑚籍小学毕业生自主选择到五中就读的生源。

4.实验中学:面向县内外小学毕业生(县外100人,县内300人)。

5.紫金中学:面向县内外小学毕业生(县外60人,县内180人)。

(三)报名登记时间

上杭三中、上杭四中和上杭五中:7月8日—9日

(四)招生办法和提交材料

1.上杭三中

(1)第一批:完全符合条件的生源

①居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在临城镇黄竹村、龙翔村、土埔村、富古村、水西村、九洲村、古石村、石砌村、白玉村、宫桥村10个行政村的生源。

②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三中招生范围内的临江、临城籍非挂靠户籍生源。

非挂靠户籍生源:指户籍本上学生与户主关系为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下同。

户籍迁入时间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下同。

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取得时间:2018年12月31日前,下同。

(2)第二批:派位生源。第一批生源录完后,若有剩余学位,对下面三种情况的生源进行电脑派位。三中剩余学位派位招满后,仍未被电脑派位派中的学生则统筹安排到四中就读。三中若无剩余学位,则不再进行电脑派位,直接统筹安排至上杭四中就读。

①户口簿户主居住在(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三中招生范围内的临江、临城籍挂靠户生源。

②居住在三中招生范围内廉租房和公租房以及父母单位房的临江、临城籍非挂靠户籍生源。

③2019年1月1日—6月30日,学生父母在上杭三中招生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凭不动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发票),且学生户籍在此期间迁入临江、临城的生源。

挂靠户生源:指户籍本上学生与户主关系不是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其户籍迁入临江、临城镇的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起户籍迁入临江、临城镇的挂靠户籍小学毕业生回原籍报名就读或按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就读办法安排到上杭五中就读(下同)。

2.上杭四中

(1)居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在临城镇玉女村、璜岗村、新丰村、上登村、六甲村、西南村、西陂村、西郊村、新塘村、同康村10个行政村的生源。

(2)居住地(以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证明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四中招生范围内的临江、临城挂靠和非挂靠户籍生源。

(3)接收在三中招生范围内参加电脑派位未被派中的生源或统筹安排的派位生源。

(4)2019年1月1日—6月30日,学生父母在上杭四中招生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凭不动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发票),且学生户籍在此期间迁入临江、临城的生源。

三中、四中生源报名登记时须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居民户口簿》和小学毕业证书。

(2)临江、临城非挂靠户籍房产等证明材料:①居住自有房的,须提供学生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证,出具购房合同及发票,房产证已在银行抵押贷款的,提供复印件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证明;②住宅被征收人员子女,选择回迁安置但尚未回迁的,须提供住宅征收安置协议和暂住证明材料;③居住祖遗房的,户主必须是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须提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和2018年9月-2019年6月水电开户缴交、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缴费等证明(须经供水、供电等部门经办部(室)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加盖业务专用章,下同);④居住小产权房的,提交父母建房有关证明材料、水电开户缴交、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缴费等证明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

(3)临江、临城挂靠户籍小学毕业生,提交户口簿户主(学生所在户口簿户主实际居住地在三中或四中招生范围)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证明等有效证件。

(4)居住在父母单位房的学生,须提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父母单位证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及父母水电缴交等有效证明;居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学生,须提供父母租房合同(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及父母水电缴交等有效证明。

3.上杭五中

(1)招收非临江、临城户籍,但在城区9所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招收在填写《上杭县2019年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时自主选择就读上杭五中的临城籍、泮境籍、珊瑚籍小学毕业生。

(3)招收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报名登记时须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居民户口簿》及小学毕业证书。

4.民办中学

民办实验中学今年面向县内外招收400名初中新生,即400个学位,招收某一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均不得超出该乡镇小学毕业生总数的13%。民办紫金中学今年面向县内外招收240名初中新生,即240个学位,招收某一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均不得超出该乡镇小学毕业生总数的9%。如果某个乡镇超出既定比例,则超出比例的招生学校在该乡镇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提档。民办中学招生简章应经县教育局审定后方可对外发布宣传,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扩招,不得招收借读生。两所学校2022年省一级达标高中保送生和定向生分配政策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基数分别按县教育局核定的2019年招生计划400名和240名基数下达(若2022年该校九年级应届报考人数学生数少于2019年该校招生计划基数,则以应届报考人数基数下达)。学校应严格按规定时限报批录取花名册和提档;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同届学生不得一校两价,应主动向学生及其家长作出从入学至毕业每学期学费不变价的承诺。

小学毕业生被民办学校录取并注册,在全县初中校正式上课(以市颁校历为准)后,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校的录取资格或学位。

5.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源

下列小学毕业生入学,按县委、县政府有关就读政策执行。学生家长须在2019年7月1日-7月2日到县教育局中教股领取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和人员审签后,持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中教股登记、审核。

(1)“烈士子女”“县级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先进分子)子女”“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2)“军人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军人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家属《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③县武装部有关证明。

(3)“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者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企业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④投资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年产值达3亿元以上(以上一年度统计报表数据为准)规模工业企业引进的高素质技术人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及注册会计师职称者)、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企业副总以上人员)子女”、当年产值达100亿元以上或年上缴税收1亿元以上企业部门负责人及其二级法人企业负责人子女,被县委、县政府表扬为上一年度“优秀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副总以上高管人员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年产值3亿元、当年产值达100亿元以上或年上缴税收1亿元以上企业的提供企业任职文件或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属工业园区范围的企业须经工业园区管委会签署意见认定,以及企业和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其余的须经县工信科技局签署意见认定,以及经企业和县工信科技局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和所属企业2019年1-6月份工资发放册原件及复印件;

②优秀建筑施工企业的须提交优秀建筑企业的表扬文件或荣誉证书,企业高管任职文件或任命书和所属企业2019年1-6月份工资发放册原件及复印件(须经县住建局签署意见认定,以及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

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④任职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象是受聘的高素质技术人才(高级技术职务者)及注册会计师职称者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县委人才办出具的相关证明(需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

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④受聘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香港、澳门、台胞、侨胞及外籍小学毕业生就读城区初中根据城区初中学位情况给予统筹安排。

三、农村初中招生意见

全县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本乡镇(除步云、泮境、珊瑚乡籍外)中学就读初中。步云籍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古田中学就读初中;泮境籍小学毕业生免试自主选择升入上杭五中、白砂中学、茶地中学等3所学校中的一所学校就读;珊瑚籍小学毕业生免试自主选择升入上杭五中、官庄民族中学2所学校中的一所学校就读。

具有2所初中的南阳镇面向本乡镇户籍小学毕业生的初中招生办法由所在乡镇招生领导小组于2019年6月14日前制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县内外流动人口子女因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求在我县农村初中就读的,有关农村初中在查验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务工或经商有效证明和户口簿及学生小学毕业证书后应妥善接收。

注册报名时间:8月底前。

四、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在城区初中学校就读办法

(一)就读学校:上杭五中

(二)具备的条件和提交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小学毕业证书;

2.学生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生就读初中期间均在城区有相对固定的职业(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的《劳动合同书》和工商营业执照认定);

3. 房主房产证或水电缴交等证明及租住房屋协议书。

(三)办理程序

6月27日-28日,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持三个就读条件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小学毕业证书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设在杭永公路李家坪大桥桥头,电话:3969023)申请,集中办理,审核后符合条件者由上杭五中发给入学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1.属于我县户籍县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县内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应于7月1日- 7月2日持户口簿和小学毕业证书到县教育局中教股登记。属临江、临城户籍的还须提供房产证或相关房产证明材料。

2.属于我县户籍在县内跨乡镇就读(含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乡镇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应于7月1日-7月2日持户口簿和小学毕业证书到县教育局中教股登记。

3.强化监督管理。要坚持“谁佐证、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通报、倒查责任追究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的信访投诉,对在工作中违规违纪、工作失职的学校和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学校及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举报电话:0597-3884369。

本意见由上杭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7-3889068。

编辑:钟毅康 编审:杨其先 监制:张锋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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