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丨關於上杭縣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

聚焦丨关于上杭县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近日,上杭縣人民政府批轉了上杭縣教育局制定的《上杭縣2019年初中、小學、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現將具體方案公佈如下:

上杭縣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見

縣教育局

(2019年4月)

一、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的原則。

3.堅持“劃片招生、定點報名、就近入學、分批錄取、統籌安排”的原則。

二、城區初中招生意見

(一)招生計劃

1.上杭三中:12個班。

2.上杭四中:12個班。

3.上杭五中:4個班。

4.民辦實驗中學:8個班。

上述4所招生學校每班班生規模控制在50人以內。

5.民辦紫金中學:6個班,每班班生規模控制在40人以內。

(二)招生範圍

1.上杭三中

居住地(以房產證等有效證件為準)在城市建成區北大路向北至北峰山峰右路至二環路至下壩路延伸至汀江以東,南崗片區上杭大道以東的臨江、臨城戶籍生源;以及居住地(以戶口簿為準)在臨城鎮黃竹村、龍翔村、土埔村、富古村、水西村、九洲村、古石村、石砌村、白玉村、宮橋村10個行政村的生源。

2.上杭四中

居住地(以房產證等有效證件為準)在城市建成區北大路向北至北峰山峰右路至二環路至下壩路延伸至汀江以西,南崗片區上杭大道以西的臨江、臨城戶籍生源;以及居住地(以戶口簿為準)在臨城鎮玉女村、璜崗村、新豐村、上登村、六甲村、西南村、西陂村、西郊村、新塘村、同康村10個行政村的生源。

3.上杭五中

(1)非臨江、臨城戶籍生源;

(2)臨城籍、泮境籍和珊瑚籍小學畢業生自主選擇到五中就讀的生源。

4.實驗中學:面向縣內外小學畢業生(縣外100人,縣內300人)。

5.紫金中學:面向縣內外小學畢業生(縣外60人,縣內180人)。

(三)報名登記時間

上杭三中、上杭四中和上杭五中:7月8日—9日

(四)招生辦法和提交材料

1.上杭三中

(1)第一批:完全符合條件的生源

①居住地(以戶口簿為準)在臨城鎮黃竹村、龍翔村、土埔村、富古村、水西村、九洲村、古石村、石砌村、白玉村、宮橋村10個行政村的生源。

②居住地(以房產證等有效證件為準)在三中招生範圍內的臨江、臨城籍非掛靠戶籍生源。

非掛靠戶籍生源:指戶籍本上學生與戶主關係為子女、孫子女或外孫子女,下同。

戶籍遷入時間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下同。

房產證或不動產登記中心房產證明(購房合同及發票)取得時間:2018年12月31日前,下同。

(2)第二批:派位生源。第一批生源錄完後,若有剩餘學位,對下面三種情況的生源進行電腦派位。三中剩餘學位派位招滿後,仍未被電腦派位派中的學生則統籌安排到四中就讀。三中若無剩餘學位,則不再進行電腦派位,直接統籌安排至上杭四中就讀。

①戶口簿戶主居住在(以房產證等有效證件為準)三中招生範圍內的臨江、臨城籍掛靠戶生源。

②居住在三中招生範圍內廉租房和公租房以及父母單位房的臨江、臨城籍非掛靠戶籍生源。

③2019年1月1日—6月30日,學生父母在上杭三中招生範圍內購買商品房(憑不動產權證明或購房合同、發票),且學生戶籍在此期間遷入臨江、臨城的生源。

掛靠戶生源:指戶籍本上學生與戶主關係不是子女、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其戶籍遷入臨江、臨城鎮的時間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起戶籍遷入臨江、臨城鎮的掛靠戶籍小學畢業生回原籍報名就讀或按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就讀辦法安排到上杭五中就讀(下同)。

2.上杭四中

(1)居住地(以戶口簿為準)在臨城鎮玉女村、璜崗村、新豐村、上登村、六甲村、西南村、西陂村、西郊村、新塘村、同康村10個行政村的生源。

(2)居住地(以房產證或不動產登記中心房產證明等有效證件為準)在四中招生範圍內的臨江、臨城掛靠和非掛靠戶籍生源。

(3)接收在三中招生範圍內參加電腦派位未被派中的生源或統籌安排的派位生源。

(4)2019年1月1日—6月30日,學生父母在上杭四中招生範圍內購買商品房(憑不動產權證明或購房合同、發票),且學生戶籍在此期間遷入臨江、臨城的生源。

三中、四中生源報名登記時須提交的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1)《居民戶口簿》和小學畢業證書。

(2)臨江、臨城非掛靠戶籍房產等證明材料:①居住自有房的,須提供學生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證或不動產權登記證(尚未辦證,出具購房合同及發票,房產證已在銀行抵押貸款的,提供複印件和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房產證明;②住宅被徵收人員子女,選擇回遷安置但尚未回遷的,須提供住宅徵收安置協議和暫住證明材料;③居住祖遺房的,戶主必須是學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須提供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學生父母雙方無房產登記證明和2018年9月-2019年6月水電開戶繳交、有線電視、寬帶網絡繳費等證明(須經供水、供電等部門經辦部(室)負責人、經辦人簽字確認,加蓋業務專用章,下同);④居住小產權房的,提交父母建房有關證明材料、水電開戶繳交、有線電視、寬帶網絡繳費等證明和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學生父母雙方無房產登記證明。

(3)臨江、臨城掛靠戶籍小學畢業生,提交戶口簿戶主(學生所在戶口簿戶主實際居住地在三中或四中招生範圍)房產證或不動產登記中心房產證明等有效證件。

(4)居住在父母單位房的學生,須提供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學生父母雙方無房產登記證明、父母單位證明(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及父母水電繳交等有效證明;居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學生,須提供父母租房合同(部門主要負責人、經辦人簽字確認)及父母水電繳交等有效證明。

3.上杭五中

(1)招收非臨江、臨城戶籍,但在城區9所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

(2)招收在填寫《上杭縣2019年初中招生報名登記表》時自主選擇就讀上杭五中的臨城籍、泮境籍、珊瑚籍小學畢業生。

(3)招收進城務工或經商人員子女。

報名登記時須提交的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居民戶口簿》及小學畢業證書。

4.民辦中學

民辦實驗中學今年面向縣內外招收400名初中新生,即400個學位,招收某一鄉鎮的小學畢業生均不得超出該鄉鎮小學畢業生總數的13%。民辦紫金中學今年面向縣內外招收240名初中新生,即240個學位,招收某一鄉鎮的小學畢業生均不得超出該鄉鎮小學畢業生總數的9%。如果某個鄉鎮超出既定比例,則超出比例的招生學校在該鄉鎮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提檔。民辦中學招生簡章應經縣教育局審定後方可對外發布宣傳,必須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不得擴招,不得招收借讀生。兩所學校2022年省一級達標高中保送生和定向生分配政策按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基數分別按縣教育局核定的2019年招生計劃400名和240名基數下達(若2022年該校九年級應屆報考人數學生數少於2019年該校招生計劃基數,則以應屆報考人數基數下達)。學校應嚴格按規定時限報批錄取花名冊和提檔;嚴格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同屆學生不得一校兩價,應主動向學生及其家長作出從入學至畢業每學期學費不變價的承諾。

小學畢業生被民辦學校錄取並註冊,在全縣初中校正式上課(以市頒校歷為準)後,視為自動放棄公辦學校的錄取資格或學位。

5.符合政策性照顧生源

下列小學畢業生入學,按縣委、縣政府有關就讀政策執行。學生家長鬚在2019年7月1日-7月2日到縣教育局中教股領取申請表,經相關部門和人員審籤後,持相關材料到縣教育局中教股登記、審核。

(1)“烈士子女”“縣級及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模範(先進分子)子女”“省級及以上勞動模範及‘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子女”就讀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相關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②《居民戶口簿》原件及戶主和學生本人頁複印件。

(2)“軍人子女”就讀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軍人身份認定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②家屬《居民戶口簿》原件及戶主和學生本人頁複印件;

③縣武裝部有關證明。

(3)“工業企業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的外來投資者子女”就讀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

②企業驗資報告原件及複印件;

③《居民戶口簿》原件及戶主和學生本人頁複印件;

④投資者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年產值達3億元以上(以上一年度統計報表數據為準)規模工業企業引進的高素質技術人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者及註冊會計師職稱者)、高層經營管理人員(企業副總以上人員)子女”、當年產值達100億元以上或年上繳稅收1億元以上企業部門負責人及其二級法人企業負責人子女,被縣委、縣政府表揚為上一年度“優秀建築施工企業的企業副總以上高管人員子女”就讀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年產值3億元、當年產值達100億元以上或年上繳稅收1億元以上企業的提供企業任職文件或任命書原件及複印件(屬工業園區範圍的企業須經工業園區管委會簽署意見認定,以及企業和工業園區管委會主要負責人、經辦人簽字確認,其餘的須經縣工信科技局簽署意見認定,以及經企業和縣工信科技局主要負責人、經辦人簽字確認)和所屬企業2019年1-6月份工資發放冊原件及複印件;

②優秀建築施工企業的須提交優秀建築企業的表揚文件或榮譽證書,企業高管任職文件或任命書和所屬企業2019年1-6月份工資發放冊原件及複印件(須經縣住建局簽署意見認定,以及縣住建局主要負責人、經辦人簽字確認);

③《居民戶口簿》原件及戶主和學生本人頁複印件;

④任職者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⑤對象是受聘的高素質技術人才(高級技術職務者)及註冊會計師職稱者還須提供省人事部門頒發的《高級技術資格證書》及資格確認文件原件及複印件。

(5)縣委縣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縣委人才辦出具的相關證明(需主要負責人和經辦人簽字);

②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原件和複印件;

③《居民戶口簿》原件及戶主和學生本人頁複印件;

④受聘者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6)香港、澳門、臺胞、僑胞及外籍小學畢業生就讀城區初中根據城區初中學位情況給予統籌安排。

三、農村初中招生意見

全縣小學畢業生免試升入本鄉鎮(除步雲、泮境、珊瑚鄉籍外)中學就讀初中。步雲籍小學畢業生免試升入古田中學就讀初中;泮境籍小學畢業生免試自主選擇升入上杭五中、白砂中學、茶地中學等3所學校中的一所學校就讀;珊瑚籍小學畢業生免試自主選擇升入上杭五中、官莊民族中學2所學校中的一所學校就讀。

具有2所初中的南陽鎮面向本鄉鎮戶籍小學畢業生的初中招生辦法由所在鄉鎮招生領導小組於2019年6月14日前制定後及時向社會公佈,並報縣教育局備案。

縣內外流動人口子女因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要求在我縣農村初中就讀的,有關農村初中在查驗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務工或經商有效證明和戶口簿及學生小學畢業證書後應妥善接收。

註冊報名時間:8月底前。

四、進城務工或經商人員子女在城區初中學校就讀辦法

(一)就讀學校:上杭五中

(二)具備的條件和提交材料

1.《居民戶口簿》和小學畢業證書;

2.學生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生就讀初中期間均在城區有相對固定的職業(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蓋章的《勞動合同書》和工商營業執照認定);

3. 房主房產證或水電繳交等證明及租住房屋協議書。

(三)辦理程序

6月27日-28日,進城務工或經商人員持三個就讀條件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以及小學畢業證書到縣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設在杭永公路李家坪大橋橋頭,電話:3969023)申請,集中辦理,審核後符合條件者由上杭五中發給入學通知書。

五、其他事項

1.屬於我縣戶籍縣外就讀的小學畢業生要求回縣內就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應於7月1日- 7月2日持戶口簿和小學畢業證書到縣教育局中教股登記。屬臨江、臨城戶籍的還須提供房產證或相關房產證明材料。

2.屬於我縣戶籍在縣內跨鄉鎮就讀(含在城區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要求回戶籍所在鄉鎮就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應於7月1日-7月2日持戶口簿和小學畢業證書到縣教育局中教股登記。

3.強化監督管理。要堅持“誰佐證、誰把關、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通報、倒查責任追究機制。紀檢監察機關要對相關部門履職情況和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督查。暢通舉報渠道,認真核實群眾的信訪投訴,對在工作中違規違紀、工作失職的學校和有關人員,一經查實將嚴肅追究學校及校長和相關責任人責任,並及時向社會公開。

舉報電話:0597-3884369。

本意見由上杭縣教育局負責解釋,諮詢電話:0597-3889068。

編輯:鍾毅康 編審:楊其先 監製:張鋒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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