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是“怪癖”,其實都是人性的體現

说是“怪癖”,其实都是人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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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畫書界奧斯卡”

當孩子午睡了,世界很安靜——我喜歡泡在坐在浴缸裡,在一塊高於水面的書寫板上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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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博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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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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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的時間裡寫小說最完美,我獲得了雙倍報酬:一份穩定的薪水和一整部小說。

只有晚上十點,必須是晚上十點後,我的寫作人生才開始。寫到哪結束呢?天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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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夫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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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莎·克里斯蒂

我想要一個大浴室,帶一個壁架,因為我喜歡吃蘋果,更喜歡吃著蘋果寫作。

司湯達在寫作前要讀民法典,毛姆要讀伏爾泰;喬伊斯在寫作時要穿白外衣,伍爾夫要用紫墨水;海明威站著寫,而卡波特躺著寫;席勒會在書房抽屜放滿爛蘋果,讓臭味來激發他的創造力;阿加莎·克里斯蒂則喜歡坐在浴缸,一邊啃蘋果,一邊構思謀殺......八十多位作家的珍聞錄,這就是來自西莉亞·約翰森的另類的文學小史——《怪作家》。

普通讀者也許滿足於通過作品來了解偉大的作家,但對於狂熱的文學愛好者,這遠遠不夠。他們還必須進入他們的書房,瞭解這些作品是怎麼寫出來的:用的是鉛筆、鋼筆,還是打字機?坐著寫、躺著寫,還是站著寫?每天寫多少字?西莉亞﹒布魯﹒約翰遜便是這樣一位尋求與偉大作家“直接親密”的愛好者。在這位“文學偵探”的調查研究下,讀者可以得以知道那些名作誕生的細節,得以瞭解大作家們寫作的怪癖和執迷:從席勒的爛蘋果到奧康納的甜牙,從雨果對自己的軟禁到狄更斯像拉鍊一樣撕開人群的疾走,從普魯斯特的軟木盾到納博科夫的浴缸,從喬伊斯的外白衣到伍爾夫的紫墨水……

來自大作家的“怪癖”,誰沒聽說過幾個呢?——說是怪癖,其實都是人性的體現。在那些偉大作品產生的背後,作家們何以維繫日復一日的創作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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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作家:從席勒的爛蘋果到奧康納的甜牙》

[美]西莉亞·布魯·約翰遜/著,宋寧剛/譯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9年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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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依賴症患者的巴爾扎克:

一天40杯,謝謝

十六歲的巴爾扎克又向門房下了一個訂單。他想要更多的咖啡,這種東西在勒皮特寄宿學校被禁止。但在全是男生的寄宿學校,規則經常是用來被破壞的,尤其在一個有頭腦的校役想賺外快的時候。巴爾扎克叫門房幫他偷帶咖啡用的是賒賬,債務使他最後不得不向暴怒的雙親坦白自己的非法活動。這個叛逆的學生一定會覺得,惹這樣的麻煩值得。咖啡對他而言,不是一時的愛好,而將成為他寫作時永恆的伴侶。他習慣從夜裡工作到白天,中間很少休息,正是咖啡推動著他前進。

最早打算成為一個職業作家時,巴爾扎克二十歲。令父親失望的是,他選擇了這條不合常規的路,而不是在法律界任職。在做了幾年低級法律文書後,巴爾扎克認為法律程序令人沮喪。此外,他不想被單調乏味的日常工作束縛。儘管巴爾扎克的父母持批評意見,他們還是願意支持兒子的抱負,前提是以兩年為限。

帶著穩定的生活補助,巴爾扎克得以搬進巴士底廣場附近的一個閣樓公寓。在這個新地方,不需要幹正職,巴爾扎克將全部時間都致力於寫作。在這段時間,他繼續發展自己對咖啡的喜愛。實際上,除了咖啡,他幾乎沒什麼可用來招待來訪者的。1819年10月,他寫信給妹妹洛爾·敘爾維爾,問她:“你什麼時候來看我?你可以在我這裡烤火、喝咖啡、吃炒蛋,只是你得帶一個盤子來。”

1830年代,巴爾扎克經常從巴黎退隱到小城薩謝。在這個寧靜的環境裡,沒有了大城市的嘈雜,他能夠集中精力寫作。他會待在讓·德·馬戈訥(朋友兼母親的情人)的城堡裡。即使是做客,他也嚴守作息,晚上十點上床,凌晨兩點在鬧鈴中醒來。他會一直寫作到下午很晚,一整天也沒別的進食,除了吐司和咖啡。然後,他會放下手頭的活,花幾個小時與城堡主人及其他客人一起吃晚飯。對於巴爾扎克來說,寫作總是優先的,遠比社交和睡覺重要得多。這個勤勉的作者相信,“睡得太多會困擾人的心志使其反應遲鈍”。他依靠他鐘愛的飲品,來讓自己的腦子保持活力。

巴爾扎克每天要喝五十杯咖啡,而且濃度不夠還不行。在薩謝的時候,他要花半天時間外出採購優質咖啡豆。他喜歡勁頭非常足的土耳其混合咖啡,為了確保強有力的效果,甚至發明出自己的一套做咖啡的方法。按照他的推論,少量的水和更精細的研磨,可以讓飲品的效力極其強大。當覺得咖啡的作用在減弱時,巴爾扎克就加大攝入量。而當他需要應急時,便直接嚼生咖啡豆。咖啡有副作用。他承認,是咖啡讓他變得“莽撞,脾氣暴躁”,變得喜怒無常。儘管如此,他還是選擇繼續喝咖啡。他就靠此來維持他長時間的工作。他說:“(咖啡)給了我們一種能力,讓我們能夠從事較長時間的腦力勞動。”

巴爾扎克差不多將自己的一生都奉獻給了寫作。他待在書桌邊筆耕的時間,比大多數作家都多。他無止境地投身的結果,就是他的大量作品。1833年4月,在寫給敘爾維爾的信中,巴爾扎克說:“一個人在十二個小時內,可以讓很多黑字落在白紙上。”而總有一杯像恢復劑一樣的咖啡在手邊,以幫助巴爾扎克刺激他的突觸。對於巴爾扎克來說,要想維持他的不懈計劃,靈丹妙藥必不可少。即使他的寫作工具,也在努力跟上這種近乎殘忍的獻身。在給敘爾維爾的同一封信裡,巴爾扎克說:“可憐的筆!它應該是鑽石做的,才不至於這麼快就用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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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症與愛鳥人狄更斯

1846年6月,一個寄給查爾斯·狄更斯的箱子抵達瑞士洛桑。箱子裡裝著各種不拘一格的小雕像:兩個銅製的、渾圓的癩蛤蟆,被定格在劍鬥高潮結束之時;古怪的賣狗人被他的小狗圍著,也是銅製的;一個在樹葉上保持平衡的小兔子。除了這個迷你型的小動物園,裡面還裝著一把裁紙刀、一個綠花瓶、一本臺歷、藍墨水,以及一些羽毛筆。在著手寫他的小說《董貝父子》之前,狄更斯需要所有這些物品都擺放在正確的地方。

對於這些安坐在寫字桌上的裝飾品,狄更斯有著深深的依賴。他的兒子將它們描述為某種“在寫作的間隙,供他的目光停靠”之處。從這熟悉的情景中,他找到了創造的安慰。所以這套珍貴的組件一到,狄更斯就在書桌上擺好它們。隨著舞臺佈景到位,他終於可以動筆寫有關董貝家的故事了。

無論在哪兒,外出還是居家,狄更斯都會調整週圍的環境,以適合他的需要。他要求他的書房在每個地方都有同樣的設計,而且這種偏好不限於書房。每到一個新地方,他會在入睡前安排好一切,從傢俱到行李。伊萊扎·林恩·林頓回憶說,狄更斯甚至連床的朝向都特別講究,一定要是南北朝向。她說:“他以一套有關地電流和正電或負電的論證來支持他的異議。它可能只是一個幻想,但對他來說,足夠真實。”

狄更斯在家裡很強調秩序。對於有著十個孩子的他來說,這並不容易。在很少的情況下,他才允許自己的私人空間被打擾。狄更斯的書房總是纖塵不染,但他對乾淨的需求遍佈整個家中——狄更斯每天都要檢查孩子們的房間。

他保持著不變的寫作慣例,每天從上午九點寫到下午兩點。在這段時間裡,他希望能夠享有全然的安靜。他更喜歡使用藍墨水,但他的選擇不是基於顏色偏好,而是因為有一種特殊的藍墨水比其他顏色幹得更快,這意味著他可以省掉用吸墨紙吸墨這件麻煩事。下午,狄更斯通常會出去走一走,不是漫步;他的步子相當快。

雖然狄更斯喜歡帶著書房旅行,但有時他只是需要逃避。成名作《匹克威克外傳》面世時,狄更斯不在倫敦。所以他決定,為了圖個吉利,以後其他作品首版那天,他要不在城裡。如果一個朋友順道上門拜訪,祝賀他新作問世,很可能狄更斯正遠離城市,希望再一次撞上好運。

狄更斯對鳥迷得不行。他有一隻會說話的烏鴉,名叫格里普。狄更斯很鍾愛這隻喜歡搞惡作劇的鳥。它經常大喊“哈嘍啊,老姑娘”,或者“我是個魔鬼”。後來,狄更斯以這隻寵物為原型,在小說《巴納比·拉奇》中描繪了一隻同名的、饒舌的烏鴉。愛倫·坡認為,狄更斯本可以更好地利用這隻會說話的鳥。他在評論《巴納比·拉奇》時說:“(格里普的)叫聲在戲劇發展過程中,本可以具有預言的性質。”如此評斷,使許多學者相信,格里普是愛倫·坡最著名的詩——《烏鴉》的靈感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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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40只孔雀的奧康納

弗蘭納裡·奧康納也從鳥身上汲取靈感,不過她的鳥長著完全不同的羽毛。在還是孩子時,奧康納就有一隻能夠倒著走的雞,這一才能使她出現在新聞影片的片段裡。

奧康納有各種禽鳥:雞、野雞、鴨子、火雞、鵪鶉……還給其中一些起了名字。不過,孔雀才是她真正的激情之所在。二十多歲時,奧康納曾郵購過六隻雄孔雀、一隻雌孔雀和四隻雛孔雀。它們一下子就迷住了她。最終,有四十隻孔雀像炫耀一般,昂首闊步在她的安達盧西亞農場上。這些引人注目的生物,也出現在她的小說裡。她還專門為它們寫了隨筆《眾鳥之王》。

在自傳中,葉芝曾寫到喬治·摩爾對一隻烏鶇的強烈情感。摩爾住在都柏林時,每天凌晨,這隻鳥會停在街對面的花園,為他唱小夜曲。摩爾讓公寓的窗戶開著,以便能一邊寫作一邊享受烏鶇的歌聲。從某個時候起,摩爾開始擔心起這位長著翅膀的朋友的安全。摩爾的鄰居養了一隻貓,它可能會將烏鶇當作一頓美餐。起初,這位憂心的作家只是朝這隻貓扔石頭。之後,他更進一步,安了個捕捉器,想逮住這個討厭的傢伙。最後,摩爾的鄰居向當地防止虐待動物組織舉報了他的這種對待貓的古怪行為。摩爾告訴葉芝,他沒有抓住貓,卻意外地捕獲了那隻鳥。關於這次誘捕,葉芝雖然相信摩爾所講的絕大部分,卻還是寫道:“這個故事剩餘的部分讓我充滿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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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需要除霜?找海明威

海明威在古巴的家名為Finca Vigga,意為“瞭望山莊”。儘管在房子旁邊的高塔裡有自己的書房,海明威還是選擇在舒適的臥室裡寫作。他為自己的腦力活動創造了一個別致的工作區域:一個靠牆的中等大小的書櫃被用作寫字檯,打字機的兩旁堆滿了書和稿紙。海明威就這樣穿著舒適的樂福鞋,俯身在架子上寫作。牆上的羚羊頭標本下,掛著一張字數統計表。海明威每天填到表上的數字通常是五百左右。

海明威在古巴每天開工很早。從早上六點半到正午,他整個上午的時間都用來寫作。他會在臥室邊寫邊吃早餐。這幾個小時裡,心愛的寵物一直陪在他身邊。瞭望山莊裡一度有五十來只貓和十幾只狗。海明威最喜歡的四腳朋友,是一隻叫黑狗的史賓格犬和一隻叫博伊西的貓。在寫給布賴特的信裡,他談及黑狗:“它知道我的寫作在某種程度上與煎牛排有關,所以費老勁地要把我帶到打字機跟前。”

桑頓·懷爾德說海明威每天開始寫作前,要削好二十支鉛筆。後來接受喬治·普林頓為《巴黎評論》所做的採訪中,海明威駁斥了這一說法:他甚至都沒有那麼多鉛筆,“一天寫下來,如果順手的話,也就用掉七支二號鉛筆”。

不過毫無疑問,海明威寫初稿時最喜歡用鉛筆。他說:“如果你用鉛筆寫作,你就有三次不同的機會,以檢查讀者是否能理解你想傳達的東西:首先是通讀完一遍時;之後,在打出來時,你又得到一次修改的機會;在校樣上又有一次。這樣,一開始使用鉛筆,就為你增加了三分之一的修改機會。”

在靈感枯竭之前離開書桌,也許是海明威最重要的一條寫作準則。他向普林頓解釋這個過程時說:“你寫到某個地方,覺得自己勁還沒用完,並且知道接下來要發生什麼,這時你停下來,直到第二天再埋頭接著寫。”次日清晨來到稿紙堆前,海明威會先修改新寫的段落,然後在改到昨天擱筆的地方時,他知道自己下一步要寫什麼。他說:“你只要能開始就沒問題,衝動自己會來。”

在《巴黎永存我心》一書中,記者阿爾特·布赫瓦爾德記下了海明威給作家的另一條建議。布赫瓦爾德回憶說,他的一個朋友見到海明威後問,一個人如果想成為作家,需要做什麼。海明威回答這個有志青年說:“首先你得給冰箱除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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