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陽警方查處一起非法持有槍支案

(饒明、吳瑩瑩)近日,棗陽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接群眾舉報稱有人私藏槍支,派出所民警快速出擊,成功查獲一起非法持有槍支案,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及時消除了社會治安隱患,有力維護了轄區治安穩定。

4月28日,棗陽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其在西城站西巷租住的房屋舊衣櫃內,發現一支獵槍。接警後,執勤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將獵槍收繳,並找到了房東劉某。

經審訊,劉某交代了獵槍是劉某的父親在陝西老家購買,2002年劉某與父親分家,獵槍被劉某帶走並持有至今,一直藏在家中。劉某對非法持有槍支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已被棗陽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棗陽警方提醒市民:請勿買賣、私藏、製造槍支彈藥,發現相關物品及時舉報、上交。

棗陽警方查處一起非法持有槍支案

圖為兩名民警查處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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