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啟動深化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示範縣創建工作

日前,水利部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深化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示範縣創建工作,為區域乃至全國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提供新的標杆、樣板,促進小型水庫管護主體、管護人員和管護經費進一步落實,加強運行管理,確保水庫安全。

一、目標和原則

2013年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開展以來,各地進行了積極實踐,小型水庫產權基本明晰,在探索社會化和專業化的多種管理模式方面形成了一些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

本次示範縣創建工作旨在督促各地進一步落實《關於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精神,充分發揮改革示範縣的典型引領作用,加快解決當前小型水庫管護主體責任不落實、人員和經費不足等問題,建立健全科學的管理體制和良性運行機制。

原則

1.明晰權責、確保安全

2.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3.總結經驗、鼓勵創新

4.局部突破、整體推進

二、工作安排

1.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深化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示範縣創建工作的組織實施,

2019年4月啟動全省範圍內創建工作,並做好宣傳動員。

2.創建縣(市、區)對標改革任務,圍繞改革目標,逐一抓好各項措施落實,進一步鞏固改革成果。

3.在2019年11月上旬,創建縣(市、區)認真梳理改革任務完成情況,總結改革經驗,提煉特點亮點,編制本縣(市、區)改革工作報告,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4.在2019年11月底前,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選擇推薦小型水庫數量多、改革成效突出、管理模式具有代表性的縣(市、區)進行申報。

5.在2019年12月上中旬,水利部抽取部分申報縣,對深化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進行檢查。

6.在2019年12月底前,水利部根據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申報名單和抽查情況,公佈全國深化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示範縣名單。水利部將對全國示範縣予以適當的政策傾斜。

三、示範縣指標

申報縣(市、區)要建立適應當地縣情、水情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小型水庫管理體制和良性運行機制:

建立產權明晰、責任明確的工程管理體制;

建立社會化、專業化的多種工程管護模式;

建立制度健全、管護規範的工程運行機制;

建立穩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護經費保障機制;

建立獎懲分明、科學考核的工程管理監督機制。


水利部啟動深化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示範縣創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1

嚴格申報把關

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對照《關於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的改革目標要求確定申報縣(市、區)。申報縣(市、區)必須在突破改革重點難點,探索專業化和社會化的管理模式上有突出表現。

2

做好評估指導

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本省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示範縣評估審核工作,對申報地區給予指導,對數據信息弄虛作假的縣(市、區)取消申報資格。

3

加強信息公開

申報縣(市、區)在政府門戶網站公開深化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任務完成情況;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本單位網站上公開縣(市、區)申報情況;水利部在部網站、部官微、中國水利報上公開擬命名縣(市、區)名單。

4

做好經驗總結

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總結示範縣經驗,形成行之有效、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做法。水利部把具有普遍意義的好經驗好做法轉化為制度規範和長效機制,並對示範縣取得的成效進行廣泛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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