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臨時工在被拖欠工資時不走法律途徑,而選擇採取過激行為?

留住斜陽


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為什麼不走法律程序?而採用過激行為呢?

首先老闆不給農民工發工資,肯定會有一套近乎完美的說辭,說資金週轉不開或者剛接個工程之類的話,要是你的話,或許不信,但農民工信了,他覺得老闆有難處,自己又不是很著急用錢,可以緩緩。

老闆想要拖欠工資的話,你一般軟磨硬泡是沒有用的,一來二去的時間久了,等到自己真的非常急需用錢,去找他要錢的時候,你之前今天一定要把錢要回來的的信心也會被他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給軟化了,不為別的,只因為善良。

但到了被逼無奈的時候為什麼不走法律程序呢?因為在農民工的認識裡:

一、找律師很貴。

二、打官司要很久才能有結果。

三、他們沒有那個錢和時間去打官司。

四、害怕萬一敗訴,血本無歸。

而他們採用的過激行為實在是沒有辦法的辦法,要不下來錢他們能這麼辦?也許被逼到絕路上,他們都是抱著必死的心去討債的。

是不是覺得很不可思議?

沒關係,因為你不是他們,

另外

這一切

都是真的!


顛瘋生活小巳


所有吆喝走法律程序的人,首先肯定他絕非農民工。二是可以肯定他不知民工的苦,沒有象民工一樣被欠過薪資。三是更可以肯定他從未以法律程序要過工資。

我們先說這法律程序。

首先,你到勞動監察去報案。勞動監察會以只處理與公司有關的案件為由不受理你的案件。因為很少有公司會與民工籤勞動合同。請注意,是勞動合同。會建議你申請仲裁。如此一來一往,一週時間沒了。交通費自然免不了。

到申裁,領表,複印,填表,製作光盤(證據),會告糾伱到時通知開庭日期。

到開庭,一般四十五天!再等結果。

十五天左右,你會收到一張勞動關糸不成立的裁決書。(百分之九十,因為在規避法規上,公司有專職律師,不會給民工留有效證據,而且,公司的關係網很大,否則,人家幹不了公司。)民工滿肚子理由得到一句話,不服上法院。(別以為仲裁有贏的。注意,凡仲裁勝利的民工基本上不是民工,至少是不會老實幹活的民工。老老實實幹活的民工既不知也不會收集證據)。

到法院,又是複印又是添這那,又得請律師。訴訟費雖不多,到今天,各種費用七七八八千兒八百是不夠了。然後會通知你立案,開庭。

開庭一般一個月了。

法院與勞動仲裁都是同級別公務員,雜七雜八絲連,一般不會改變仲裁結果。會通知你,到時間取結案判決書。

你會收到一張支持仲裁結果判決書。別信什麼《建設領城農民工工資支付辦法》《建設領域農民工勞動關糸認定的通知》,法官理也不會理,會選擇依據《民法通則》,

所以判決書會是,依據民法通則某條,建議你在十五日內上訴。(事實到這一步已經死了),但是從開始到現在,四個月時間沒了,一千七八的交通費,複印費,飯費,訴訟費,制光盤費(證據),已經沒了。

上訴,時間更長,但呈,由於審判結果對錯會影響法·官晉升之類,中院為保護初審法官,一般不會改判。等拿到中院判決,一年過去了。

請求再審在6個月內,再等三個月開庭,再等兩個月出庭。再等仨月結果,如此,兩年沒了。

再請檢察院抗訴。

三年了。

人生有幾個三年?

所以從時間上看,哪個民工經得起這時長?告狀的結果是穿褲衩。有這工夫,不如再到別處幹,吃虧一次,權當教訓。

再一個,經濟上也不允許。


李YingChun


1我是農民工,說農民工沒文化,不懂法律,我不承認,2為什麼不願走勞動門部或法律程序,因為經勞動部門也不會一定就拿到錢,有些老闆就是無賴,越經勞動法律程序,他覺得越好拖欠,你不能打他,罵也不行,死活不給錢,勞動部門也沒有辦法,只能走法律程序,大家想一想,農民打工有幾個錢,還去打官司,誰願意?3,為了方便,農民工便選樣了一些過激行為,但很少傷害他人,農民工也是在一定規範中做一些過激行為,有幾個農民工為了要錢,把老闆打死打傷的。說農民工沒文化,不懂法,這隻能說農民工是弱勢群體,他們無權無勢,如果有能力誰願做違法的事,因為法律真正給老百姓的權力並不多,做到實處很少,所以,農民工討薪難。


龍鳳姐弟1


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想起一件事,我給大家分享一個發生在我身邊的事件,去年,我老家有一個到我們村裡邊說招收農民工去山東太原那邊蓋房子,幹夠半年,結一回工資,管吃管住,期間一個月發500,我們村裡邊去了15個男子,其中我爸爸也去了,我那時經常給我爸聯繫問那邊的情況,說讓他們要籤勞動合同,要小心,不要被騙,剛開始的一兩個月,我爸一直都說情況挺好,包工人也挺好的,讓我不要擔心,等到到六月份的時候,我爸那邊一直打不通電話,當時沒辦法我只好打到跟我爸一起去的那個人,那個人說,老闆這邊一直不發工資,我們在這邊都堵了他幾天,半年一分錢也沒發,現在我們幾個連回家的錢都沒了,我一聽,就急了連夜去找我爸,到那我跟他們一起去了當地的勞動局,那邊的人說,沒有合同啥的不好管,讓我們先去協商,就是各種推脫,然後我打電話投訴,那邊人說讓我體諒一下這個公司畢竟他們還需要時間怎麼了,難道籤錢不還還的體諒他們,最後我們村裡邊去他們老闆家裡邊直接搬東西說賣了還錢,他沒辦法了就給了。

要不是所求無門,農民工也不願意這樣,誰會拿自己生命開玩笑啊,你說對不。


琥珀瞳三文魚


這裡回答對社會進步作用不明顯。

呼籲人大立法,對拖欠工資、違反勞動法的資方責任人用刑。

呼籲人大立法,對拖欠工資、違反勞動法的資方責任人用刑。

呼籲人大立法,對拖欠工資、違反勞動法的資方責任人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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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835800


不是不願走法律途徑,而是這條路"成本太高",甚至搞下來,即使打贏了,也要倒虧,而之所以選擇過激應對,主要也是因為一種無奈吧。


你是臨時工,沒有正規的勞動合同,不受勞動合同法的保護,你是臨時工,你對如何投訴公司毫無頭緒,一無所知,你求助律師,你害怕打不贏,白白浪費自己的血汗錢,畢竟聘用律師的費用,對於臨時工來說,並不少。

更何況,公司的人脈資源絕非你個人的圈層可比,而且一個公司敢這麼幹,自然早有準備,一般自有專門的律師,來處理這些突發情況,你覺得這麼多的風險加在一起一個臨時工願意去承擔嗎,而這些公司之所以感這麼猖狂,就是吃準了這一點。


最主要是時間成本太高,一般這種官司不打個一年半載,你連毛都拿不到,而且敗訴可能性高,一旦敗訴,你就會越陷越深,繼續向更高檢上訴,但實際上各大法院都是有聯繫的,如果更高檢做出了另外的判決,那麼之前的法院也會受到殃及,所以一般都是維持原判。這也就是為什麼多數人選擇過激的行為。

這次的分享就先到這裡,非常感謝你能夠在百忙之中讀完這篇問答,祝你生活愉快!如果你想了解更多關於職場的心得,套路,乾貨,可以點波關注,我會持續更新,不要錯過精彩哦,你們的支持就是我落筆的巨大動力!


風雨載人間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先講一個小故事。《晉書》記載,晉惠帝執政時期,有一年發生大饑荒,百姓沒有糧食,只有挖草根,吃觀音土,許多百姓活活餓死。消息上報到朝廷,晉惠帝坐在龍椅上,聽完大臣奏報後,大為不解。說道:“百姓肚子餓沒飯吃,為什麼不去吃肉粥呢?”這就是“何不食肉糜”的來歷。

題主提出這個題目,我首先想到了晉惠帝。不知題主是愚蠢呢?還是揣著明白裝糊塗呢?你之所以問出如此可愛的問題,我相信你肯定沒做過臨時工,也肯定沒跟有關BM打過交道。不信,你做一次農民工,討一次薪試試就明白了。因為沒有切膚之痛,所以很多人都會說一些貌似有理,而又根本行之不通的大道理。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站著說話不腰疼”。

臨時工採取過激行為惡/意討薪,是他們願意這麼做嗎?不是!是無奈之舉!你跟老闆好說好商量去要錢,他給你嗎?不把你亂棍打出就算是善人了。你去跟有關BM反映,有人給你做主嗎?但凡有人替農民工主/持/公/道,誰願意以跳樓、人身威脅等方式討要自己的薪水呢!農民工是可憐的,也是善良的,他們都願意走法/律/途徑,可是往往事與願違。

還看過一個視頻,俄羅斯一個私企老闆拖欠員工工資,俄羅斯總統普京知道後,馬上趕赴那家企業,對老闆提出嚴正警告,必須在多少個工作日之內給員工支付工資,否則吃不了兜著走!反觀我們有些人,對老闆太善良了。年前,我們這裡有個縣出現了農民工討薪。我看了新聞報道,其中有一句話讓人無語,“有關BM正在積極與企業協商,爭取早日……”我一口老血差點噴出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還協商?可見,農民工憑一己之力討薪,難度可想而知啊!

建議這樣的問題以後不要再問了,有點拉低大家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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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點事


我申請過勞動仲裁,本人還是碩士,非法學專業,從打算勞動仲裁到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整整花費了三個月,主要耗時有三點,其一,期間要在新單位上班,要去法律諮詢;其二,要對付勞動仲裁的各種要求,西安新城區勞動仲裁給你說也不好好說,去一次挑個毛病,說不行,那就回去改,我的個老天啊,人要上班,每次去哪裡都是請假,你一次不說完,我改三次申請書就要請三次假。最無奈的勞動仲裁申請書只要打印的,手寫的不行,那以前沒有打印機還不活了。其三,證據的準備,就一個錄音文件,是要打印出來,把字一個一個敲出來的,我整整打印了一本小說啊。相關法律條款案例我還可以百度,或發帖求助。如果是農民工自己去弄這個,我敢保證大部分把人就先累死了。如果說請律師,我們這裡勞動仲裁起步五千,如果糾紛也才一萬塊,請律師值得嗎。

我打了官司我越發可以體諒農民工過激行為,因為打官司相比過激更麻煩,對他而言真的是更不現實。


風暴隱士


我是農民工,我來分享一下我自己討薪的心酸歷程。

2014年從別人那分包一些排水管安裝的活來做,當時說好做完就給錢。為了儘快做完拿錢我每天都是加班到晚上10左右下班,原本計劃1個月的時間完成,我只花了20天時間提前完成,拿工錢的時候說老闆手頭緊張,還有7千元年底一次性付清,我應了。反正都是熟人怕什麼。

時間真快從3月份一晃就到了年底,打電話叫那老闆把欠款給我打過來,我卻一直給我苦窮,說甲方還欠他幾百萬還沒來,等錢一到就會轉給我,這一等不要緊,讓我整整等來2019年的元旦,並且對方的電話再也沒打通過,看來這辛苦賺的錢打水漂啦。

我再來分享另一個討薪案例,2015年5月我幫一家熟人開的裝修公司做水電工程,整個工程下來是2萬元,他們只付給我1萬元,還有一半等年底結清。到年底這家公司悄無聲息地到閉關門了,公司的幾個合夥人也不知道去哪裡了,我打電話給我的那朋友,朋友說我的工資現在規法人代表周負責,但是不知道周的去向,電話也打不通,周沒出現他們合夥人是不會出這錢了,並且公司並不止欠我一個人的,欠幾十個人的錢加起來最少也有幾百萬。我沒法只能等結果。一等又是等到了2018年元旦還沒錢也沒看到人,於是我去求助勞動局,勞動局工作人員說集體討薪的效果好。

我又搭車十幾公里把那些討薪的十個人招集起來,向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局的人說把你們的勞動合同與欠條拿來。

當時我們就懵逼了,我們哪來的欠條與勞動合同?我們都是臨時工口頭協議啊。沒這些勞動局也幫不了我們,我們只能又回去找那個公司的股東開欠條,又寫個勞動協議書,再次跑到勞動局,你還別說勞動局還真是受理了,還幫我們申請了免費的法律援助律師,讓我們安心回去等勞動仲裁結果。我一直在想這勞動局還真是幫我們辦好事呀。

大概過了兩個月,那位援助律師打電話來說勞動仲裁結果下來了,她對我們法律援助的工作

到此結束,讓我們都去仲裁書上簽字。我們眼巴巴地問她,我們的工資能拿的到嗎?,她說,等等看實在不行就去法院起訴那家公司。

我們對這位律師千恩萬謝。

又等了一個月,一分錢也沒拿到,我們就去法院起訴公司。工作人員說,你們知道公司還有哪些財產嗎,我們說這個老闆有奧迪車,還有房產……

工作人員說,這是個人財產不能算公司財產,如果你們能夠知道該公司的法人在哪裡,帶警察去把他抓來,看看公司還有沒有可執行的財產,如果你們無法提供法人的行蹤法院也沒辦法,如果無力償還,法院也沒招……

說實在的這些我們都沒辦法提供。並且這些到現在還沒著落,哪位大神支個快速討薪的招唄。

綜上所述,那些惡意欠薪的行為簡直是零成本,我們討薪的成本有時候遠遠會超出薪水的價值。


500家居一支花


我媽就是小包工頭,所以我覺得我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下一個工程的程序:先是由公司老總選地,再由方包工(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的叫法,我們這邊叫方包公)承包。方包工手下沒有工人,所以他們會把盤下來的工程交給清包公,也就是我媽這種類型的包工頭。

於是開始三方協定,但是,清包工手下雖然有工人,但是大多文化水平不高,經常因為沒有文化在做協議的時候被坑,這還只是小事。

工程完成後,公司高層開始撥錢。這個錢要一級一級的往下撥,到了方包工手裡,就沒剩多少了,方包工還會那麼容易把錢給清包工嗎?

再說民工,他們跟建築公司和方包工沒有直接聯繫,所以無法問他們直接要錢。所以,工人們的壓力就全落在了清包公的頭上,但是清包工手裡沒有拿到公司的錢,哪來的錢給工人?於是矛盾激發了,清包工要帶著工人去監察局告公司和方包工,但是能被公司坑的頂多就是個幾十萬的小合同,監察局會當回事嗎?就算真的接了案子,一個沒權沒勢的小包工頭,能把一個大公司告下來?這種事情想想就行了

所以我媽經常說,遇到一個不拖欠工資的老闆,真是上輩子積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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