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塗油漆、辱罵、毆打……內蒙古一惡勢力團伙案公開開庭審理

4月26日,由包頭市昆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某明等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在包頭市昆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包頭市昆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稱,2015年3月17日,被告人李某明(42歲,綽號李老虎)和付某濤(28歲)註冊成立包頭市霖琥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李某明、付某濤以霖琥汽貿公司為依託從事高利放貨業務,吸收劉某(在逃)、房某樂(32歲)、湯某博(24歲)、張某飛(25歲)加入,形成了一個以李某明為首,以付某濤為重點成員,劉某、房某樂、湯某博、張某飛聽從李某明、付某濤指揮,通過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獲取經濟利益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據瞭解,該犯罪集團發放貨款時要求借款人抵押房屋、質押車輛,並簽訂日總額20%的高額違約金借款合同,且不給借款人提供借款合同,向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時以“家訪費”“押金”“首月利息”等名目扣除額外費用卻仍以借款總額計算利息和違約金。在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款時,該犯罪集團多次採用毆打、威脅、恐嚇、滋擾、糾纏、聚眾造勢、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向借款人索要本金、利息、違約金及“過路費”“工資”等其他錢款,侵害借款人的人身權、財產權,嚴重影響借款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扫黑除恶】涂油漆、辱骂、殴打……内蒙古一恶势力团伙案公开开庭审理

檢察院審理查明:被害人康某兵、席某抵押房屋質押車輛以5分利息借款後未按時還款。2015年4月11日,李某明糾集多人多次在康某兵居所外塗油漆、焊死房門、鎖眼打膠等恐嚇手段向康某兵強索債務,經物業人員制止仍然繼續實施。

李某明指使房某樂、劉某等人採用跟隨,滋擾、糾纏等手段向席某強索債務。擾亂席某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2015年6月至2016年11月,在包頭市青山區春光小區被害人康某的家中,李某明糾集多人多次採用滋擾等手段向康某夫婦強索康某兵債務,擾亂康某夫婦的正常生活秩序,康某被迫簽訂協議,約定以其居住的房屋擔保康某兵借款,李某明等人又要求康某夫婦搬離現有居所。

被害人昝某亮向李某明質押車輛,以5分利息借款5萬元後未能按時支付利息。該團伙多次採用滋擾、糾纏、跟隨等手段向咎某亮強索借款利息、違約罰款等錢款。

被害人霍某飛質押車輛向李某明借3萬元後末能按時還款。該團伙在霍某飛家防盜門和樓道塗油漆恐嚇索債。

被害人郭某旺被付某濤電話約至公司商討債務事宜時發生分歧。隨後,多人對其辱罵、毆打,郭某旺被迫寫26萬元的借據才得以離開。郭某旺就醫診斷,其雙耳感音神經性聾,且右眼挫傷,經鑑定,郭某旺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該案指控各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犯罪事實6起、非法拘禁犯罪事實3起、敲詐勒索犯罪事實1起。

該案將擇日宣判。

來源 |北方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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