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逐漸回暖,家住賀蘭的居民劉先生想趕緊裝修一下新房。但當他來到這個三個月未進的新房,卻傻了眼,水錶,沒了!
本想著入春天氣轉暖以後裝修新房,劉先生卻突然發現房內沒有水。當他來到到小區的管道井查看時,卻發現自己家的水錶都被拆掉了。
著急又疑惑的劉先生趕緊聯繫到了小區的物業公司,物業表示,水錶是壞了,需要業主自主進行維修。對此,劉先生非常不解,“今天中午我聯繫維修師傅,說是讓我出280塊錢他就更換,他就說我驗收過房子了,財產屬於我的。但現在是公共樓梯間。”
劉先生認為,置於公共樓梯間的水錶,不管出現什麼問題或產生任何費用,都應該由物業公司承擔。那麼事實卻是如此嗎?管理該小區的湖北楓林物業公司銀川分公司相關負責人道出了實情。
在冬天,業主未居住的情況下,應該儘量不要去使用自來水。如果使用的話,一定要及時做好保暖和排水措施,防止水錶被凍壞。但劉先生在用水後沒有及時做好這些工作,造成水錶被“凍死”,不得不拆除。
業主存在一個誤區 覺得水錶和電錶在公共區安裝 覺得水錶和電錶是我們物業的財產 完全是錯誤的想法 這是屬於業主私有的財產 業主自身要注意維護
——湖北楓林物業公司銀川分公司經理 左銀龍
那麼水錶在公共區域損壞,維修費用究竟由誰承擔呢?
賀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物業辦工作人員表示,水錶不是物業公司購買的,而是開發公司購買的。如果其還在兩年的保質期以內,可以找開發公司進行更換,逾期將由業主自己進行承擔。
劉先生家的水錶仍處於保質期內,可以由開發商更換,而該小區的物業公司已自行幫助業主更換新水錶並協助其試用。
事情最終能夠得到解決
皆大歡喜
冬季家中無人居住時
一定要做好排水和保溫措施
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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