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一名行人闖紅燈撞死電動車車主,被判3年賠117萬, 你怎麼看?

陳西


對於審判結果,相信朋友們都是贊同的。這裡對交通法規點個贊,為什麼?相信很多開車的朋友都有體會,“弱勢”認責的觀點我覺得是很不公平的。有了明確法規認責,不管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全部遵守,才能一起更好的創造出行環境。

僥倖源於安全意識的淡薄;事故往往源於一個疏忽、一個僥倖。為了他人、也為了自己,遵守交通法規,提高安全意識。

不想去深剖人品與人性的問題,案件中的“謝某”在庭審中解釋說當天晚上風大雨大打著傘沒看清路面情況,假設說法事實,進一步反應了當前生活中確實存在不少的行人缺乏交通法規觀念和道路安全意識。如果這不是一輛電動車,是一輛機動車呢?網絡上這種的情況還少嗎?經常遇到前方行人、非機動車突穿馬路,前方非機動車、機動車不經觀察周邊交通環境突然變向變道的情況,如果後方車輛一個不小心、一個分心,結果又一個事故。

相信很多朋友都看過交警上路嚴查電動車私自改裝遮陽遮雨蓬的新聞,就是因為妨礙駕駛人的視角。一停、二看、三通過,寧停一分不搶一秒等等的道路標語隨處可見,是什麼讓你急於邁開那一步、搶出那一秒呢?淡漠的安全意識的產物僥倖心理!

所以,為了他人也為了自己,為了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提高安全意識從我做起。


小A談學車


主觀性的認為行人是弱勢群體,有的時候飛來橫禍不可避免,就這事來說,寧波市從今年開始,對道路交通管理三令五申,嚴抓嚴打,行人規範,行車規範,道路文明時刻在我們周邊!

闖紅燈已經屬於違法行為,肇事後自己離開,自己沒事的情況下,不顧他人生命安全,這種人是可恨的!大好青年就這樣離開人世,家中有妻,有小孩要撫養,還有含辛茹苦把我養大的父母,爺爺奶奶,這是傷害了一個大家庭!哪怕賠償判刑也挽不回一條生命!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謝謝警察叔叔,為公正公平代言!


DLTeee


好比三歲孩子把泰森給打死了,概率太低了,當然得賠!電動車主無論是走車行道無論是闖紅燈,只要是被車撞了,那麼對不起都必須全額全責都得車賠它!反正當地交警是這麼處理的!


雨露39412462


是法院:守法,尊法,執法,宣法,衛法的良好開端!


平安8993514


這標題我有點懵,行人 闖紅燈,撞死電動車車主


末日牽掛


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關中娃娃頭1


尊重交規的判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