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一男子辞职后继续假冒汽车销售员诈骗5万多元

月中旬,林小姐急忙来到韶关南雄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报案,称其因购买汽车被诈骗了57662元,并且无法与认识的“汽车销售员”刘某平联系,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买车这个实打实的交易,怎么会被诈骗呢?况且买卖双方还互相认识,会不会有什么误会?带着这些疑问,民警向林小姐了解事情的经过。据林小姐称,她与刘某平在几年前因为朋友的关系互相认识,当时刘某平在南雄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当销售员。3月底,恰好自己要购车,就通过微信联系了刘某平,并先后多次转账给刘某平,共计57662元(包括定金及首付款),刘某平也向林小姐出具了盖有南雄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公章的收款票据。随后,林小姐多次追问自己订购的汽车何时到货时,刘某平以各种理由拖延。直到4月10日,林小姐来到南雄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询问自己买车的事情,该公司的老板称刘某平在今年2月份就已经辞职。看着手上的票据,林小姐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怎么会被骗了呢?

那么,林小姐手上的票据从哪里来?是否是伪造的?刘某平此时又在哪里?接到报警后,民警根据线索开展摸排走访。经调查,林小姐手上的票据的确出自南雄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刘某平之所以能开具票据,是因为其在辞职的时候并没有向公司上交自己手上尚未使用的盖有公章的收款票据,公司对此并不知情。刘某平正是侥幸利用这个点,获得了林小姐的信任,从而实施诈骗。为尽快找到刘某平,民警通过智慧新侦查的方式,发现刘某平还在南雄。4月中旬,民警前往刘某平家中,与刘某平家人进行了沟通,希望刘某平尽快投案自首。当日晚上22时许,刘某平来到南城派出所投案自首。随后,南城派出所将刘某平依法传唤至南雄市公安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刘某平对其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平因涉嫌诈骗案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全媒体记者】毕式明 潘俊宇

【见习记者】唐音

【通讯员】李想 辛灵 王琳湘

【作者】 毕式明;潘俊宇;唐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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