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枣庄高新区招聘啦!

这两天,

小青枣又整理了枣庄部分单位的招聘信息,

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吧~

枣庄学院公开招聘140名教师

招聘 | 枣庄学院、枣庄高新区招聘啦!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枣庄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40人(其中高级岗位15人,中级岗位105人,初级岗位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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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3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枣庄学院网站(http://www.uzz.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和《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将《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扫描件和《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个人简历的电子版(PDF格式)及其他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岗位名称+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山东大学+李**”。

报名时间:初级岗位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中高级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学校将于每月月初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通报中高级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报名材料:

①《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②《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

③身份证扫描件;

④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与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

⑥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扫描件;

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⑧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报名材料经学校初审通过后不能替换。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rsc.uzz.edu.cn),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

3.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于考试前到枣庄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提供与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就读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初级岗位的,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聘中高级岗位的,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时提供;

⑥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信息登记表照片一致);

⑧有本人签名的《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⑨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初级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组织。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70%和30%。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四)考察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待遇

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费、海外访学经费、周转房等政策,具体详见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uzz.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北安路1号枣庄学院人事处

邮编:277160

电话:0632-378593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李老师

枣庄学院网址:www.uzz.edu.cn

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枣庄高新区招聘39人

因枣庄高新区产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特委托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3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备有教育部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

5.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6.①全日制本科,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之后出生);②全日制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之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②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④有吸毒史或毒品检测为阳性的,受到强制戒毒的;⑤现役军人;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

详见《枣庄高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25日9:00—4月30日16:00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9年4月26日11:00—5月1日 16:00。

报名网址:枣庄人才热线(www.zzrc114.com)、微信公众号“枣庄人力资源”。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 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 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待审核期满,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4月27日 11:00—5月6日 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 年5月1日9:00—5月7日16:0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9 年高新区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 40 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招聘单位初审后,于4月28日 9:00 至 16:00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枣庄市人力资源市场10号窗口(地点:市中区龙头中路76号)办理减免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

笔试时间:拟定5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有两人以上分数相同,学历层次高的考生优先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进入面试范围考生将在微信公众号“枣庄人力资源”和“枣庄人才热线”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入围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交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未领取通知书者,视为弃权。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关注有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2.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招录职位实行等额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学历层次高低依次递补。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将通过有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额相等的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相关网站和公众号上公示。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按照应聘人员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通过相关网站及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高新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参照高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参照现行的枣庄市企业职工基本保险征缴标准执行。

八、其他

本次考试除委托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之外,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报名。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我方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有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632-5362532、8889114(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632-8620177(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枣庄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2日

附件:1.枣庄高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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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顺应时代潮流,适应发展规律,符合各国人民利益,具有广阔前景。我们要乘势而上、顺势而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习近平2017年5月14日在“一带一路”

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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