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城非機動車主注意
這件事你必須知道……
為加強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創建良好道路交通環境,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結合城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實際,將於2019年5月1日起,對非機動車常見交通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01
超速行駛
行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條: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第15條第2項: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64條第1項: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超過限速規定的;《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第18條第2項: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的。
行政處罰:警告和處五十元罰款。
02
逆向行駛
行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64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五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罰款。
行政處罰:警告和處五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罰款。
03
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
行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8條: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一)轉彎的非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時,不得進入路口;(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的右側轉彎;(四)遇有停止信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五)向右轉彎遇有同方向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在本車道內能夠轉彎的,可以通行;不能轉彎的,依次等候。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64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五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罰款。
行政處罰:警告和處五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罰款。
04
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
行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條第1款: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的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第4條:下列非機動車應當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一)人力三輪車;(二)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三)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種類的非機動車。禁止童車、串列式自行車、並列式自行車等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64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五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罰款。《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第17條第1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50元罰款:
(一)違反本規定第四條規定的。
行政處罰:警告和處五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罰款。
05
不在規定地點停放
行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9條: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64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五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罰款。
行政處罰:警告和處五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罰款。
06
在機動車道穿插通行
行為規定:《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駕駛非機動車除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外,還不得有下列行為:(三)在機動車道穿插通行。
處罰依據:《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駕駛非機動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三十元的罰款:(一)超速行駛;(二)逆向行駛;(三)在機動車道穿插通行;(四)在機動車道滯留。
行政處罰:處三十元罰款。
07
機動車道滯留
行為規定:《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第一款第四項:駕駛非機動車除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外,還不得有下列行為:(四)在機動車道滯留。
處罰依據:《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駕駛非機動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三十元的罰款:(一)超速行駛;(二)逆向行駛;(三)在機動車道穿插通行;(四)在機動車道滯留。
行政處罰:處三十元罰款。
@巴城非機動車主,以上行為不能再犯了
記得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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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文明巴中人,從出行開始~
編輯:陳曉 初審:尹苒 審核:陳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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