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清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收回资金15.7万元

新湖南客户端4月26日讯(通讯员 张婷 记者 龚柏威)“向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谢某违规发放绩考工资1.2万元,已于2019年4月1日收回。”“向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周某违规发放第13个月工资3232元,已于2019年4月15日收回。” ……近日,南县纪委监委对近两年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共发现违规发放工资、处分材料未入档等问题37个,收回违规发放资金15.7万元。

据了解,2017年至2018年,南县共有158名国家公职人员受到纪律处分,今年3月,该县对照《2017年、2018年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一览表》自查自纠,南县纪委监委组织了一支清理小组,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等10余个部门单位,开展了“起底式”“全方位”的专项清理,清查158名曾受到纪律处分的国家公职人员,其处分是否按规定时间和范围宣布、送达;处分材料是否归入组织人事档案;职务职级、工资调整、编制注销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规评优评先;处分期满后,党员权力是否及时恢复等内容。清理小组对发现的问题,不论大小,一一登记在册,能当场解决要求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责令限时整改,对账销号。截至目前,已有26个问题整改到位,9个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