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讀】認真學習貫徹新條例 進一步做好選人用人工作

近日,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這是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黨的幹部工作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新時代做好乾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的制度保證。

【荐读】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 进一步做好选人用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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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任用條例》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幹部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論斷,全面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黨的組織路線,充分吸收了黨的十八大以來選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新經驗新成果,有效銜接了近年來出臺的相關新政策新法規,及時回應了幹部工作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是推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科學化的制度規範。

條例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管幹部原則貫穿幹部選拔任用全過程和各方面,進一步充實完善分析研判和動議環節,優化調整民主推薦程序,明確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有關要求,將黨的領導在幹部工作中的把關定向作用進一步凸顯出來。

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在人選的標準條件上突出政治要求,在考察識別上突出政治素質,在審核把關上將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作為不得列為考察對象的第一種情形,紮緊織密嚴把人選政治關的制度籠子。

堅持精準科學選人用人,通篇貫穿事業導向、事業要求,

就如何考準考實幹部,對幹部作出實事求是、客觀準確的評價;如何把幹部用對用好,做到人崗相適、人事相宜作出具體規定。

堅持將從嚴要求貫穿始終,強調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切實發揮把關作用,“凡提四必”、廉政意見“雙簽字”等寫入條例,明確了不得提交會議討論的八種情形,規定不準由主要領導個人決定任免幹部、不準突擊提拔幹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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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呼喚新擔當,新時代需要新作為。

條例著眼調動和保護幹部隊伍積極性,增加了激勵幹部擔當作為的有關內容。要求大力選拔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作為、實績突出的幹部,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領導幹部應當進行調整,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對符合有關規定給予容錯的幹部,應當客觀公正對待,這是從用人導向方面對幹部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勵。

近年來,在幹部工作中建議拓寬選人用人視野的呼聲較高。條例鮮明提出要注意從企業、高校、科研單位以及社會組織中發現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對推動國有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幹部人才及時進入黨政機關作出制度性安排,堅持幹部工作一盤棋,進一步開闊視野、拓寬渠道,放眼各條戰線、各個領域、各個行業、各個層級,充分盤活幹部資源,廣開進賢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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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條例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全省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以對黨和人民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學習、大力宣傳、嚴格執行。要把學習貫徹新條例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作為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內容和實際行動,深刻領會修訂頒佈條例的重大意義,全面把握精神實質,熟悉掌握規定要求,切實做到嚴格按原則辦事、按制度辦事、按程序辦事,把黨和人民需要的好乾部選出來、用起來,把各方面的優秀人才凝聚起來,提升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整體水平,為推進“一優兩高”戰略、建設富裕文明和諧美麗新青海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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