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低價租危房,引發火災獲慘痛教訓

案件聚焦:低價租危房,引發火災獲慘痛教訓


貪心省錢,引發火災釀慘劇


房東僱傭沒有電工資質的人員亂改電路,租客貪圖低價的房租貿然租住,當兩種情況同時出現,一場不可避免的悲劇就此發生了。近日,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嘉定法院)就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以低價租危房最終引發事故的生命權糾紛案。


為了省錢,雙方都邁出了危險的一步

家住上海市嘉定區南翔鎮某村的劉峰一直想把自己空置的一套房子租賃出去,可房子年久失修,很多電路都已經老化無法繼續使用,要想租出去,只能對房子的電路進行重新修繕。不過劉峰並不想在這方面花費太多,他覺得只要將就能用就萬事大吉了,於是他自己從小商鋪購買了開關插座及電線,又找同村的略懂接電的張強對房屋的電路進行了簡單整改,最終全部花費僅一千元左右。


房子“修好了”,劉峰很快遇見了合適的租客——外來入滬打工的小李、小張夫婦。劉峰給的租價相對於其他房東更低,這讓一直打工生活略有拮据的小李夫婦很是動心,於是,他們選擇忽略了房子的老舊,和劉峰簽訂了房屋租賃協議。


“房子有點舊,你們平時最好不要用大功率的電器。”劉峰含糊地簡單交代了幾句便匆匆離開了,但是小李夫婦不知道,他們的噩夢就此開始了。

火花四濺,缺乏安全意識難逃一劫

住進低價租來的房屋後,小李夫婦絲毫沒有覺得有任何不妥,直至一天深夜,小李夫婦在睡夢中聞到一陣焦糊味道,兩人驚醒後發現床頭處牆壁上的電線正有火花在不斷的冒出來,小李連忙從屋中找來一根木棍將冒著火花的電線挑開,又不停的用木棍敲打電線直到火花熄滅。忙活了半天,火花沒了,小李夫婦以為並無大礙,便放心躺下繼續睡覺。然而沒有想到的是,沒過多久,更多的火花從牆壁處的電線上繼續冒了出來,四濺的火花最終點燃了床上的被褥,很快小小的房間裡便燃起了熊熊大火。驚慌失措的小李夫婦將著了火的被褥扔向房門口,又將房門緊閉,企圖讓火勢變小,然而這樣的舉動卻使得火勢更加兇猛,小李逃出房門取水撲火,而妻子小張卻在火海中被困住了。火情驚動了鄰居,最終小李夫婦被送往了醫院進行緊急治療,小李經搶救後轉危為安,但是妻子小張卻因在大火中被困已久,造成呼吸道損傷不治身亡。


經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司法鑑定中心對小李的傷殘進行鑑定後認為,小李因燒傷致雙側膝關節功能喪失均達75%,構成七級傷殘,因燒傷致全身瘢痕面積約佔體表面積的47%,構成八級傷殘。

對峙法庭,釋法明理獲得慘痛教訓

妻子葬身火海,自己也傷勢慘重,悲痛的小李及小張的家人將房東劉峰告上了法庭,要求劉峰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等一系列費用共計230萬餘元。法庭審理中,劉峰認為原告小李的訴請損失過高,並且辯稱自己曾經提醒過小李夫婦不要使用大功率電器,而且火災發生後小李夫婦也並未及時逃離,而是採用了不正確的方式撲火最終釀成慘劇,因此原告小李一方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雙方始終僵持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承辦法官對原被告雙方組織了調解,承辦法官結合證據材料對事故的責任劃分向原被告雙方做了詳細的闡釋,對案件訴請損失範圍依法做出了認定,最終促使原被告雙方達成了調解,由被告劉峰賠償小李及小張的家人損失共計150萬元。

【法官說法】

因一時的省錢,使得雙方都付出了一生的慘痛。法官在此提醒,房屋電路修繕務必要使用合格產品,僱傭具備電工資質的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同時房東在與租客簽訂租賃合同時也應該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培訓。租客在租賃房屋時也要做好充分的檢查,切莫貪圖一時便宜,要掌握基本安全知識,發現危險及時撤離。

(文中當事人皆為化名)




來源|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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