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一抓到底 空港新區涉黑團伙“保護傘”被查

為切實營造全民參與“掃黑除惡、打非治亂”的濃厚氛圍,紮實有效推進“掃黑除惡、打非治亂、掃黃打非”三個專項鬥爭工作,進一步樹立導向、鼓舞士氣、凝聚人心,拉薩市公安局按照區、市黨委政府,自治區公安廳的部署要求,主動擔當、重拳出擊,大力開展打黑除惡專項工作。

管控“黑車”經營 10人被依法逮捕

2018年4月29日,拉薩市公安局抓獲以扎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和其他涉案人員共15人。標誌著一個長期盤踞在空港新區機場內,非法壟斷機場內部客運行業,為非作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被警方成功打掉。

“我們得到以扎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線索後,持續開展調查取證工作。扎某等人長期盤踞在空港新區,該組織的成員都互相認識,警惕性很高。且扎某等人活動的區域,平時只有遊客往來,其餘人員很少經過,我們找了大量的出租車司機、相關營運車輛司機、遊客等,前後總共詢問了80人左右,持續調查了4個月時間,才實施抓捕行動。”此案的偵查人員告訴記者。

經調查,該組織在“頭目”扎某的指使和策劃下,強行管控著機場內部30餘輛“黑車”的經營和發車權力。採取由犯罪嫌疑人拉某、邊某負責向黑車招引分配機場至日喀則、山南等地的客人;由犯罪嫌疑人次某、巴某等人採取攔截、辱罵、暴力、威脅的方式從機場內“招攬”客人後,交由拉某和邊某分流倒客;由犯罪嫌疑人尼某負責用暴力威脅的手段處置前來搶客的其他車輛,保障“黑車”正常營業。

該組織分工明確、經濟來源穩定,所管控的“黑車”,每週都需無條件地向該組織上交管理費,組織“頭目”扎某每日從拉某和邊某手中結算當日非法所得,並定期向成員下發200元——300元不等的工資。

目前,犯罪嫌疑人扎某、拉某、邊某等10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拉薩市人民檢察院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之規定依法批准逮捕。

工作人員“通風報信” 紀委監委採取留置措施

隨後,記者從拉薩市紀委監委瞭解到,2018年10月,拉薩市紀委監委收到拉薩市公安機關在辦理扎某為首涉黑團伙案中存在國家工作人員“通風報信”的有關問題線索,迅速成立掃黑除惡專項辦案小組。拉薩市紀委監委對重點涉黑犯罪嫌疑人進行談話,進一步核實掌握情況,並下沉一線、深入群眾,聚焦黑勢力易滋生滲透的空港新區管委會、犯罪嫌疑人所在鄉村、運管部門等單位,逐一排查、逐個過篩,著力發現問題線索。

通過初步核查,拉薩市紀委監委發現拉薩市交通局綜合執法支隊曲水大隊工作人員存在違反廉潔紀律接受吃請,並涉嫌濫用職權,對空港新區長期存在黑車經營不立不查,對扎某為首的涉黑團伙提供便利條件的有關問題後,拉薩市紀委監委查閱調取大量資料,隨後赴杭州、深圳等地開展取證工作。

在基本查清相關違紀違法事實前提下,經拉薩市紀委常委會議、拉薩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及時對拉薩市交通局綜合執法支隊曲水大隊邊某和普某啟動立案審查調查。為防止串供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有關規定,對邊某採取留置措施,全案迅速取得突破性進展,不僅固定了邊某涉嫌縱容涉黑犯罪團伙的證據和事實,而且還查實了其他違紀問題。

對邊某和普某違紀違法案件的審查調查工作終結後,拉薩市紀委監委將邊某移交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還移交了其和普某涉嫌犯罪的證據材料,督促公安機關及時、依法對縱容犯罪嫌疑人啟動司法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確保打“黑”破“傘”同頻共振。

通過空港新區涉黑和“保護傘”案件背後暴露出的基層黨組織建設、行業監管和社會治理等方面的突出問題,下一步,拉薩市紀委監委將加強調研分析,堅決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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