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被查否之后……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邢玲

通讯员 刘玲 瞿媛媛

4月25日一大早,当看到刚刚放养到田间的种虾扑腾开去,沅江市共华镇明月村村民刘彩红的心里,一下子欢快起来。春风拂来,压在她心头17年的阴霾也随之消散。

去年3月,沅江市纪委收到中央巡视组转来的交办件:刘彩红反映村干部纵容亲属占用自家土地多年不归还。纪检干部陈林立马与共华镇纪委书记高建明一道,到明月村调查。他们在村里足足呆了3天,翻阅近20年原始档案、走访10多名知情人后,了解到刘彩红反映的问题并不属实。

举报被查否。刘彩红却引起了陈林和高建明的关注。在走访中,他们了解到,刘彩红的丈夫自幼失去父母,很早就外出打工,家中田地交由村上按需处置。2002年,刘彩红一家4口回到村里,原有土地因多重原因一直由别人耕种。16年来,一家人靠借居亲戚家,租种别人的土地为生,生活十分艰难。

陈林和高建明在组织村干部和村民座谈时,了解到一个信息:当年,村里将无人种植的14亩地(包括刘彩红家的4亩)租给了郭姓村民,合同已经到期,但郭姓村民以自己投入较大为由,拒绝交还。

于是,陈林、高建明和村干部一道,多次去郭家协调,但没奏效。无奈之下,村委去年将郭姓村民告到了法院。同年11月,法院判决郭姓村民履行合同、交还14亩土地。然而,他断然拒绝执行。

就在刘彩红一家绝望之际,陈林和高建明多方奔走,争取到当地司法、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支持,于今年3月26日,对郭姓村民采取强制执行方式,将刘彩红家的4亩多土地要了回来。村里还在取得相关村民同意后,将其余的10来亩土地免费租给她家耕种。一家人喜极而泣。

然而,陈林、高建明与刘彩红一家的故事,到这里却还没结束。前不久,刘彩红的儿子不慎摔伤,无钱医治。高建明联系当地民政部门,为她家送来2000元救助金。陈林则为她因贫辍学的女儿复学跑了不少腿。他俩还指导刘彩红,好好“开垦”这14亩地,通过“稻虾共生”种养方式发家致富。

4月23日,刘彩红将两面精心制作的锦旗,分别送到陈林和高建明所在的单位。“心系老百姓、为民办实事”10个大字,是刘彩红发自肺腑的感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