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一沙场务工人员在机器运作时捡石头,麻烦事发生了

上杭一沙场务工人员在机器运作时捡石头,麻烦事发生了

安全生产莫存侥幸,

上杭一沙场务工人员在机器运作时,

还如此心存侥幸违规操作,

结果受伤了,

赔偿纠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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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2016年讲起。2016年12月16日,王某受李某、彭某雇请在上杭县稔田镇A沙场务工,做了几年也很熟悉沙场的工作,业务也做得不错,在2019年1月中旬王某在机器运作时看见有石头,他明知机器运作时不能去捡石头,带着侥幸心理去捡石头,左腿不慎受伤了,前后在永定县医院、漳州九0九医院治疗总计68天,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用工方李某、彭某在支付10万余元医疗费后,未支付其它赔偿款,现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引发纠纷,申请稔田镇调委会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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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王某与李某、彭某他们各自要承担的责任是多少呢?用工方和务工人员之间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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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

稔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王某的调解申请后,高度重视,调委会工作人员厉行“枫桥经验”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调解,落实“马上就办”,要调就调好的工作态度,立即向王某了解了案情发生的具体经过,听取了王某事情来龙去脉及具体的申请事项,并做了详细的记录。

接着,调解员通知李某、彭某到司法所,向他们询问了纠纷的一些细节,从李某、彭某的陈述来看,双方对事实的描述无太大的出入。王某提出按工伤赔偿标准要求用工方赔偿损失16万余元。随后调解员问李某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李某认为此事之前在上班的时候就有和王某说“机器运作期间不宜去违规操作,这样很危险,他老婆当时还在场说我们工作人员“啰嗦”,谁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意外,现因在永定县医院没有及时治疗导致伤口感染转至漳州九0九医院继续治疗,事情已发生我们会配合调解。李某认为应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调解员首先肯定了在这件事中,李某、彭某的态度是诚恳的,能主动来司法所说明情况。为使双方都得到满意的答复,在王某报案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马上就办”。在当天上午组织调解,调解员告知纠纷双方即王某、用工方李某、彭某首先必须明确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中用工方必须是企业单位,并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而劳务关系是根据雇员在受雇佣期间的工作时间或所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劳动报酬。本案中用工方属个人合伙经营,不属企业单位,未给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以劳动者所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劳动报酬,因此本案中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应认定劳务关系,受害方王某提出按工伤赔偿标准要求用工方赔偿损失16万余元欠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请方李某与彭某表示接受不了王某的赔偿要求,认为王某有重大过失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在调解中稔田镇挂钩村级法律顾问李培基律师详细讲解了《福建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认真剖析了每个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因王某户口在农村,适用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计算损失为13万余元。调解员看王某有所让步,便“趁热打铁”,通过法、理、情三管齐下,稳定王某及其家属的情绪。调解员还启用分开调解模式进行一对一调解,使得双方当事人的要求渐渐拉近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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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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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治疗时间较久,案情较为复杂,历经一上午的耐心调解,法理结合,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一场极易引发械斗事件的纠纷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方王某及其家属万分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助他们拿到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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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点评

本案涉及《福建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民法总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解释》等相关法律条文有明确的解析。

《福建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所谓人身损害赔偿,其实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要求行为人或者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一种侵权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中第十六条明确指出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本纠纷还涉及《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近来,安全生产成为每个企业的头号问题,针对个人要注重安全,保护健康;关爱生命,拒绝违规操作,重视生命安全;对于公司要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加强事故防范,共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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